糊名考校法

更新时间:2024-05-17 21:06

糊名考校法是古时科举考试的一种制度,意思遮挡考生姓名提高考试的公平性。

历史发展

科举考试中,凡试卷皆糊其姓名,使试官不知某卷为某人所作。始于唐代。后又称为“封弥”或“弥封”。《新唐书.选举志下》:“初,试选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宋高承《事物纪原.学校贡举部.封弥》:“即糊名也......《国史异传》曰: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其等第,盖糊名考校,自唐始也。今贡举发解,皆用其事,曰封弥。”

武则天所创的糊名之法,只是用于吏部升迁官吏的考试,还没有成为科举考试的一项制度。到了宋代,“糊名”才正式用于科举考试,称封弥,元朝以后叫弥封,明清一直沿用此法。

相关事件

宋仁宗时,国子监有个学生叫郑獬,有才气但又自负,对国子监选拔考生时把他排在第五很有意见。按照惯例,考试结果公布后,被录取的学生要向国子监的主管官员写信致谢,在感谢信中,郑獬不但对自己名列第五牢骚满腹,还把国子监祭酒比作劣等的驽马、挡路的顽石,把自己比作埋没的千里马和巨鳌。国子监祭酒看后非常生气,从此衔恨在心。

  皇祐五年(1053年),郑獬通过会试后参加殿试,主考官恰恰又是那位国子监祭酒。这位主考官极力要让郑獬落榜,以报其当年的不逊之仇。当他看到一份试卷文笔极像郑獬的卷子时,立即将该考生淘汰了。但当阅卷完毕拆封以后,发现那份卷子根本不是郑獬的,而郑獬偏偏中了当年的状元。

  另一件就是苏轼意欲录取李廌而未果的事情了。我们知道,李廌是苏门六君子之一,深得苏轼的赏识。元祐三年(1088年),苏轼主持省试时,认定有份卷子是李廌的试卷,就在试卷上大加赞扬,还对同为考官的黄庭坚吹嘘道:“是必吾李廌也。”并将其定为了第一名。可等拆号一看,他录取的不是李廌而是章援,李廌却名落孙山。

相关争议

自从密封试卷实行以来,既有拥护者,也有反对者。就拿宋代来说,拥护的人有包拯、欧阳修等,反对的人有范仲淹、苏颂等,他们各执一词,述说密封试卷的利弊。事实证明,密封试卷,是保证考试公平的一项有力措施。

持这种反对观点的人古今都有,他们认为,只看试卷优劣而不看平时德才,这样并不全面。

但正像包拯反驳范仲淹的话:一个人的实际德行很难核实,何况考官未必都能以公心取人,他们“或缘其雅素,或牵于爱憎,或迫于势要,或通于贿赂”,很容易做出不公的事情。所以,要想维护考试阅卷公平,试卷密封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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