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15:12
累计投标方式也称公开定价方式或评估定价方式,是指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具体是指在价格区间内网下向战略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该方式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本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功能。
累计投标方式的突出特点是能充分考虑市场对新股票的需求情况,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本前提下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并且,在出现超额认购时,承销商对分配新股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力。公开发行定价方式的优点在于:一是有助于降低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有助于承销商根据市场投资需求的信息更准确地确定发行价格;二是发行定价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降低承销商包销股票的风险;三是由于承销商拥有较大的新股分配权力,有利于发行人和承销商选择理想的投资者结构,也有利于新股上市后的稳定性和流动性。
首先,承销商根据对拟发行股票的估值,先与发行人商定一个股票出售的价格区间,作为潜在的投资者申报认购数量和出价的依据;
接着,再通过巡回推介,向投资者介绍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及拟发行股票的投资价值,要求投资者在累计投标期和给出的价格区间内按照不同的价位申报认购数量(即征集订单).
等累计投标期结束后,承销商汇总有投资意向的股票订单,了解各对应价位的投资需求量;
最后由承销商和发行人按照总申购金额超过发行筹资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发行价格,按此价格向投资者配售股票。
累计投标方式优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累计投标方式在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了充分沟通的机制,降低了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而发行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投资者对发行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缺乏了解。
②累计投标方式可准确获知市场对股票发行的真实需求,降低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③累计投标方式有助于降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在累计投标方式下,承销商以机构投资者的报价为主要参考依据确定发行价格,个人投资者在定价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这实际上相当于个人投资者在搭机构投资者的便车,即使个人投资者不具备判断公司股价的能力,也可以按照由机构投资者决定的价格申购。
④累计投标方式可以使流行效应发挥正面作用,有助于股票发行获得较理想的定价。流行效应是指投资者在决定是否申购新股时,不仅依靠自身对新股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且还关注其他投资者是否对该新股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⑤累计投标方式可以使发行公司选择理想的股东结构,在累计投标方式中,发行公司和承销商可以了解每位投资者的身份,因此可以根据以往经验判断其投资偏好,估计其可能持股的期限,在存在一定程度的超额认购的情况下,可以有选择地将股份配售给认为可能会长期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或者是战略投资者。
⑥累计投标方式有助于大型招股活动的进行,由于大型的股票招股数量一般比较大,有时单一国家的市场难以满足发行需求,这些大型招股通常是在几个主要的国际市场同时进行。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累计投标方式能更准确地收集投资者的需求信息,并通过跨国促销,提高对发行的需求。
累计投标方式的基本原则是,事先不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股数,而是让投资者在股票发行定价完成之前表示出对股份的需求,根据投资者的需求信息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在发行的初始阶段,承销商首先根据拟发行股票的估价确定出一个价格区间,作为投资者判断股票价格的依据。然后进行推销,向潜在的投资者宣传发行公司的基本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披露发行公司的相关信息。同时要求投资者在价格区间内按照不同的发行价格申报认购数量,这一申报认购价格和数量的时期就是累计投标期。累计投标期结束后,承销商将所有投资者在同一价格的申购量累计计算,得出一系列在不同价格之上的总申购量。最后,按照总申购金额超过发行筹资额的一定倍数(即超额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并对投资者配售股份。通常情况下,在股票挂牌交易后的一个月内,承销商通常要对该股票给予后市支持,即当股票跌破发行价时,承销商要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发行的股票,以维持股价,保证股票发行成功。但是承销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稳定股价的方法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