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6 12:12
约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1739年9月17日—1800年7月23日),南卡罗来纳及美国政治家、律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起草和签署人之一,美国开国元勋,《独立宣言》签署后南卡罗来纳州第一任州长,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约翰·拉特利奇曾在伦敦学习法律并从律师业,后返回南卡罗莱那继续法律生涯,积蓄了一大笔财产、种植园和奴隶。
1761年,他开始从政,被选入省殖民议会直至独立战争爆发。
1765年,英国加强《印花税条例》(Stamp Act.),他建立委员会上书英国上议院表示反对。拉特利奇参加了第一、二届美国大陆会议,主张温和。他在南卡罗来纳州政府任职并参与撰写州宪法。
1778年,保守的他因反对州宪法中的民主修正案,愤而辞去职务,曾获得“独裁者约翰”的绰号。
1779年他被选为南卡罗来纳州州长。
1782年辞职,但仍保留州议员职务。
1787年他参加了费城制宪会议,领导的细节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Detail)负责起草《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并最终签署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支持奴隶制和强大的中央政府。
1789年他被乔治·华盛顿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陪审法官至1791年。
他曾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并于1795年7月至12月担任第二届首席大法官。
他于1800年7月23日逝世,埋葬在查尔斯顿,享年61岁。
约翰·拉特利奇生于查尔斯顿,父亲老约翰·拉特利奇(Dr. John Rutledge, Sr.)是爱尔兰移民和医生,其弟爱德华·拉特利奇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
参加美国制宪会议,并起草和签署《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成为美国开国元勋。
担任南卡罗来纳州第一任州长,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