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1 21:26
线西堡:今彰化县线西、伸港二乡全部,及和美镇之大部。本堡原为「半堡」之一部,清乾隆间分立为「半线西堡」,至光绪元年,改称「线西堡」。康熙中叶,泉州人施世榜、杨志申等大垦首,以「柴坑仔庄」(在线东堡)为点,来堡开垦,时大陆移民入垦者日众,至乾隆三年,形成「德熙新埔十八庄」;如「汴头庄」(今伸港乡汴头村),「埤仔墘庄」(今伸港乡埤墘村),「溪底庄」(今伸港乡溪底村),「草埔仔庄」(今伸港乡定兴村),「七头家庄」(今伸港乡七嘉村),「仑仔顶庄」(今鹿港镇埔仑里,属马芝堡),「水尾庄」(今伸港乡新港村),「海尾庄」(今伸港乡海尾村),「泉州厝庄」(今伸港乡泉州、泉厝、蚵寮等村),「溪口厝庄」(今伸港曾家村),「新港庄」(今伸港乡新港、全兴等村)等等。乾隆年间,「十五张犁庄」及「顶犁庄」(今线西德兴、顶犁等村),皆垦成建庄。嘉庆初,「和美线庄」(今和美镇竹营、和东、和南、和北、和西、四张等里)形成街肆,盖以地当彰化、鹿港之通道,货物集散于此。其后,下径口庄(今线西乡线西、顶庄二村)亦经拓成,至是,全堡俱辟。
清康熙年间时,在汉人来本乡开拓之前,本乡同今日彰化县其它区域都为平埔族的社居地或埔地。在彰化西北部一带(今本乡、彰化市、和美镇、鹿港镇和伸港乡)为巴布萨(Babuza)平埔族半线社、柴坑仔社、马芝遴社、阿东社等活动区域,本乡应属阿东社之埔地区域。据《续修台湾府志》云:「在县治(今彰化市)北十里。溪阔水险,源发南投山。过北投猫罗社、柴坑仔社北,合水沙连九十九尖之流为草巷(今鹿港山仑里、草中里),入海。」依此说法清康熙年间,大肚汉出海口应在今鹿港镇草巷一带,本乡当时可能在大肚溪出海口北面或在该溪出海水道处。
再据《台湾府志》云:「(大肚溪)受半线、阿东(今和美镇远社里)二社细流,而西归于海。」从此言可判断,大肚溪出海口可能流贯本乡。据和美镇四张犁耆老表示,过去要从和美街肆到四张犁「脱体厝」,必须经过一条大溪,又察看日明治三十八年(一九0四)绘制之地形图,本乡顶犁、下犁村临和美镇边界处,确有大溪由北往南连结今番雅沟排水出海,疑为清康熙五十七年(一七一八)大肚溪未改道前河道。
据《台海使搓录》或《续修台湾府志》云:「旧阿东社,于康熙五十七年大肚溪涨,几遭淹没,因移居山冈。今经其地,社寮就倾,而竹围尚郁也。过此,则极目丰草,高没人身;中有车路,荒棒埋轮,涉大肚溪,行山麓间,竹树敌亏,远峭若屏;几不知为文身之乡矣。」由此可知,清康熙五十七年(一七一八)前后,本乡境内应该还没有汉人入垦,纵使有之,也因大肚溪氾滥改道,而毁坏无存。
至清雍正、乾隆年间,这时有福建泉州人拖长龄、杨志中以及粤人张振万等至半线堡进行开垦,以半线为根据地,向四方扩展,其中包含了半线堡以西至海,以北至大肚溪,包括今彰化市部份、和美镇、伸港乡和本乡,此时加上因大肚溪口北移及海平面浮覆,使本乡的土地面积增加,于是更扩大了开垦的面积。
据(台湾土地惯行一斑)所载,半线堡分为半线西堡、半线东堡,本乡属半线西堡,之后再改称为线西堡,在清雍正、乾隆之间,泉州垦首杨志申、张必荣及吴伯荣(吴洛)等与阿东社者交涉,取得垦地,又向官府禀请得到开垦权。然后将草地分给佃户,将土地垦殖为水田。
清雍正七年(一七二九),泉州人拖长龄自阿东社原住民取得土地。至清乾隆三年(一七三八),后来之移民或向施姓取得佃租批开垦,或向番社取得埔地开垦,加上当时种植水稻所需的圳水,在清乾隆五年(一七四0)时,由杨志申开凿早先由大肚溪船仔头引水的福马圳(恶马圳上流有一座恶马庄而得名),灌溉线西堡寓埔方面(今本乡内),原称为入粉坡(埤)圳,接着由施长龄(士安)开凿灌溉线西堡六块寮方面(今伸港乡内)的粮粉坡(埤)圳。之后两圳圳主合议,再对筑堤从福马圳分水引出,由杨志申独资开凿,其中股份四股属八粉坡(埤)圳,六股属粮粉坡(埤)圳,因此分别又称四股圳和六股圳,前者其灌溉面积包含本乡,后者则为伸港乡部份。
由于这些垦首向官府请领开垦权,招来大量佃户垦殖,使原本阿东社埔地开垦维汉人农地.如本乡顶犁、下犁和德兴村(十五张犁),又因本乡邻海,土地属于咸湿地,不适农耕,有部分被辟为鱼塭地养殖鱼产,如木乡温仔村,或作为牛埔畜牧地,如本相寓埔村(牛埔),此为当时土地利用情形。此外,当时本乡沿海线,不似距离沿海聚落如顶庄村顶见口、线西村口厝、沟内村沟内和温仔村温仔较远,应在且巨离聚落不远处,随着海埔地渐向海面扩展,使之离海岸线越远。清雍正、乾隆之初,现有据可查,可知前述垦首吴洛之垦地包括有木乡德兴村;垦首张必荣(为垦号,张士箱家族)之垦地包括有木乡下犁村,而垦首杨志申拥有股圳水权。
在行政区域方面,清雍正元年(一七二三),分诸罗县北半线地置彰化县,属台湾府,县治设于半线,辖虎尾溪以北至鸡笼(今基隆)、澹水一带,本乡为其涵盖范围。乡里组织为半线保。清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彰化县半线堡改称半线东西堡,本乡隶属半线西堡。清嘉庆十七年(一八0九),台湾行政区又更改为一府四县三厅,本乡仍隶属于彰化县半线东西堡之西堡。清道光十年(一八三0),彰化县之区域仍如其旧,而县内村庄区划则更加复杂。本乡境内下犁庄、牛埔庄、径口厝、沟内庄、塭仔庄、十五张犁、顶见口、顶犁庄等已形成。清光绪元年(一八七五),台湾的行政区域再度更改为二府八县四厅,增设台湾府于台中,府下设彰化、台湾、苗票、云林四县和埔里社厅,而半线东西堡,改称线东和线西两堡。本乡属台湾府彰化县线西堡。到了清光绪十三年(一八八七),台湾建省,台湾行政区域进行第三次改革,省之下辖三府十一县四厅一直隶州,并改革堡、庄,这时本乡仍属台湾府彰化县线西堡。
日明治二十入年(清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五),中日甲午战争,清廷战败,订定马关条约,依约割让台湾给予日本。该年五月日本人入台,划分全岛为三县一厅,本乡由台湾县直隶。八月二十八日进占彰化,重新划分彰化地区隶属台湾民政支部彰化出张所。翌年二月七日,日本人划全台为三县一厅,岂街庄人员,以辅佐地方行政事务。本乡划入台中县鹿港支厅线西堡。同年八月二十一日增置彰化支厅,本乡改隶彰化支厅线西堡。这时本乡所辖村庄有下犁庄、牛埔庄、径口厝庄、沟内庄、塭仔庄、十五张犁庄、顶见口庄与顶犁庄等。
日明治三十年(一八九七)五月二十七日,日本人改制全台为六县三厅,县厅之下置辨务署,辨务署下仍置街庄长,并于全台要地设立警察署,本乡划归台中县和美线辨务署。九月二十四日于街庄之上设区,和美线辨务署分为和美线、下见口和新港三区,本乡隶属下见口区。日明治三十一年(一八九/V)六月二十日,扩大辨务署行政区,裁并抚垦署:划全台为三县三厅,和美线辨务署并入彰化辨务署,本乡改属台中县彰化辨务署线西堡。
日明治三十四年(一九0一)十一月十九日,日本人再度更改台湾行政区域,废县和辨务暑,将全台划分为二十厅,厅以下设支厅,本乡划属彰化厅鹿港支厅线西堡。日明治四十二年(一九0九)九月,日本人再将原二十厅缩编为十二厅,厅下仍设支厅,支厅底下设区,本乡改属台中厅彰化支厅下见口区。同时日本人也改革区制,废庄长,置区长和区书记,设区役场(区公所月以扩大地方官制职权),当时本乡仍属下见口区,区治设于寓埔。日大正九年(一九二0)七月三十日,第五次修改全台行政区,并台湾西部九厅为五州,废除州底下支厅以及支厅之下区制,另设郡市管辖街庄,街庄底下设大字和小字地名。全台共划分为五州二厅,本乡划属台中州彰化郡,原新港区和下见口区合并改称线西庄。线西庄役场设在线西寓埔,庄下分设十九区,本乡共八区,各区置区总代和保、甲并行。
民国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八月十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同年十月二十五日,举行台湾省受降典礼。随后开始办理接收事宜,然而为避免接收时期或有脱节现象,地方行政区仍以街庄旧制。至十二月二十五日,全台各部门接收完毕,旋即改革日本人旧制。民国三十五年(一九四六)一月,废五州三厅为八县,并置九个省辖市,废郡、支厅为区,废街庄为乡镇,保甲改为村里邻之制。这时本乡划入台中县彰化区线西乡,该乡二十一村中属本乡有线西村、寓埔村、沟内村、温仔村、顶庄村、德兴村、顶犁村、下犁村八村。
民国三十六年(一九四七)五月十六日,根据该年一月二十五日所颁「台湾省充实地方自治办法」,成立台湾省政府。一九五0年四月一日,台湾省政府公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网要」,八月十六日行政院会通过台湾省行政区域调整方桉,全省分设王市十六县。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彰化县成立,本乡改归彰化县管辖。一九五0年七月一日,今伸港乡从线西乡分出,另定名为新港乡,本乡八村仍旧至今。
本乡总面积二十三.四七平方公里(含彰化滨海工业区六.二八平方公里)本乡依天然地形状况划分为八个村(线西、顶庄、寓埔、塭仔、沟内、下犁、顶黎、德兴等),一二九邻,总人口数约17,000多人,乡民务农为主,渔业、工业次之,民风纯朴。一九六八年,木乡寓埔海埔新生地规划,即之后的彰滨工业区,本乡土地面积增加六.二八平方公里。
交通位置(连结至彰化县网路村里网页-彰化县村里街道索引)
线西乡于一九七六年及一九八一年分别办理农地重划后,乡村、农路可谓四通八达,对外交通有:
(1)省道台十七线(及西部滨海公路)贯穿乡内南北,北经伸港、大肚溪,中彰大桥至台中港,南往鹿港可直通云嘉地区。
(2)和线路东接和美镇可东至彰化市。
(3)从中央路东接和美镇可东至彰化市。
下犁村
顶犁村顶庄村
寓埔村
塭仔村
沟内村
德兴村
线西村
公路
台17线
台61线:西滨快速公路
彰滨三号平交匝道
县道138号:线西乡 - 和美镇 - 彰化市
县道138甲:线西乡 - 和美镇
县道139甲:线西乡 - 鹿港镇
彰化县立线西国民中学
彰化县线西乡线西国民小学
彰化县线西乡晓阳国民小学
彰滨肉粽角沙滩
塭仔村渔港
林家马场
线西滨海骑马俱乐部
冬季油麻花季
蛤砺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