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15:44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起草有关统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三)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能源、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公报;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六)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一管理县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统计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县统计学会和县计算机学会工作。
(八)做好省、市对县的各类统计、考评的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道、开发区)干部岗位责任考核中的部分经济指标的统计、考评工作。
(九)参与沿海部分县(市、区)统计信息交流网络和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统计信息交流网络,收集、整理、提供省内外有关县(市、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县委县府提供决策建议。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的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政务信息、车辆保障、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办理有关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县政协委员确提案;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财产等后勤等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省级统计事业的经费、专项资金和省、市、县拨款的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制定财务规章制度,负责财务审计工作;指导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外事管理工作;做好干部考核、任免、晋升、调动、奖惩及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开展县统计学会和县计算机学会工作。
完成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布置的全县综合、核算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和各种临时性调查任务;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宏观决策咨询建议;管理全县宏观统计数据和综合统计数据库,参与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整理、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统计资料,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收集、整理、编印、出版发行绍兴县统计年鉴和统计提要本;管理全局统计业务档案;组织统计新闻发布工作,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及各镇(街道、开发区)生产总值核算;组织开展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开展所有制经济成分、产业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财政、金融、保险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统计名录库的建设和维护;负责“浙江省部分经济发达县(市、区)”和“沿海部分经济发达县(市、区)”两套统计信息交流网络统计资料的交换、收集和提供;负责省、市对我县有关考核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做好县委县政府对镇(街道、开发区)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中相关经济指标的统计、考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申报名牌、商标等数据鉴证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饮食业、交通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及信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农业、服务业、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普查中心参与各项国情国力调查和有关大型统计调查;协助计算中心做好服务业网上直报系统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全县农业、服务业企业申报名牌产品的数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协助做好省、市对我县有关考核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等。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和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工业、能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业经济考评、节能目标考核;协助做好全县工业企业名牌产品申报数据审核等;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普查中心参与各项国情国力的调查 和有关大型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生产者价格指数调查及原材料价格、企业景气统计调查;协助做好省、市对我县有关考核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等。
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市政公用事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就业、劳动工资、人才资源等社会和科技统计调查,开展人口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群众安全感等调查;开展社会发展水平、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配合普查中心参与各项国情国力调查和有关大型统计调查;协助做好全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申报资质、品牌的数据审核工作。协助做好省、市对县有关考核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