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8 22:26
绍兴市体育局是绍兴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信访、安全、保密、文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计划财务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物资的统一采购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意见、建议及提案办理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及重要事项的督察工作。
负责指导机关、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统战、组宣、人事、纪检、监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管理市本级体育系统的事业经费;负责市直体育系统各项统计工作和全市体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及市本级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及市本级体育产业、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的规定;指导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全市体育市场进行管理。
负责制订全市及市本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体育设施标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市体育基本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
研究制订全市及市本级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农村体育和其他群众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规划、布局、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对市本级体育总会的管理,制订体育总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体育社团和单项体协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及市本级群众体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对社会健身气功进行业务管理。
负责管理、协调全市及市本级体育训练竞赛工作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负责制订全市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等管理制度;组织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及市以上各项体育竞赛的集训和参赛工作;负责裁判员的培训管理和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审核、申报工作。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体育科研和教学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全市体育科研、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管理体校、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俱乐部工作,研究探索一条龙训练管理体制。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受委托研究制定有关体育工作的规章、规定,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体育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3、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统筹规划全市及市本级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体育训练工作和体育科研工作;培养输送高素质的体育人才;管理和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工作;承办在本市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4、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并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及体育宣教工作,培训社会体育干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体育工作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5、发展体育产业,规范制定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的政策,归口管理体育市场。制定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市本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加强对体育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指导市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和体育协会开展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社团审核与管理,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8、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9、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高素质教练员、运动员。
绍兴市竞赛中心
绍兴市体总秘书处
绍兴市奥体中心
绍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绍兴市水上运动训练中心(学校)
绍兴市体育中心
局长:赵腾飞
副局长:王荣军、严青云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3年12月29日,荣获“2023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