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5 16:40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6年,由政府举办,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直管,是一所集精神、心理专科优势与综合医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承担着绍兴市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医、教、研、防及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是绍兴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技术指导中心。
设有精神科(普通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儿童精神科、情感障碍科、心身障碍科、中医精神科、康复科(精神康复)和内科、外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妇科、口腔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等2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和16个病区。
现有职工669人,卫生技术专业人员538人,其中高级专技人员97人,中级专技213人,硕博士46人,市级名医1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市级首批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人,市级首批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对象1人,首批绍兴“名士之乡”特支计划卫生健康拔尖人才1人。临床心理学为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精神病学为省医学重点学科。
医院设有绍兴市精神卫生研究所、绍兴市心理卫生协会、绍兴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绍兴市睡眠医学诊疗中心、绍兴市心理健康体检中心、绍兴市市民心理健康促进学校、绍兴市(自愿)戒毒中心等日常机构,是浙江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定点医院,省司法厅所属的司法鉴定所,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协作医院,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
医院连续多年荣获国家和省市级多项荣誉。历年来获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平安医院、省绿色医院、省健康促进医院、省无烟单位、省节水型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省心理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城西,胜利西路1234号。途经医院公交线路:3路、11路、24路、37路、39路、166路、168路、177路;站点:绍兴第七医院(老年活动中心)站。
1956年4月,“绍兴市疯人院”经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批准,在绍兴市区和畅堂秋瑾故居内成立,核定床位100张,绍兴市精神卫生事业由此迈开了前行的步伐。1964年12月,因秋瑾故居对外开放,加上病人急增,医院由市区迁至绍兴县兰亭镇薛家坝,改名绍兴市精神病院,设5个病区,200张床位。1986年6月,医院注销绍兴市精神病院,改称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1996年5月,医院又从兰亭整体迁出来,搬至市区马臻路,设8个病区,350张床位,医院条件大为改善,医院发展有了新的平台。随着绍兴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3年12月,医院实施整体易地迁建。2006年8月,一座以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为特色,具备综合医疗服务能力,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医院落成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