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3 16:53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08月24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晓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凭特许批准)等。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公司性质为绍兴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由市国资委授权经营有关国有资产并实施监督,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市轨道集团与绍兴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和市政府授权地块的封闭运作。
2022年4月29日,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机电管理部被授予2022年“浙江省工人先锋号”称号。
2024年3月22日,上交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7月22日,上交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