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3 13:05
《经济与法》是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于2003年2月10日推出的一档经济法治专题节目。
《经济与法》于2003年2月10日开播,是一档以“用案例说话,推进中国市场经济规范进程”为宗旨的专业经济法制栏目。以“经济人士的法律顾问”为自我形象定位。以“民营经济人士以及所有对法律问题感兴趣的经济界人士”为目标观众。节目以“理性的精神,规则的力量,辨证的魅力”来打动和吸引观众。
作为央视二套一档法制专题节目,《经济与法》着重向观众传递“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则”,关注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困惑,法律认识,以栏目的影响来推动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栏目绝不是普通的法制节目在经济领域的自然延伸,而是从经济界人士,尤其是民营经济人士的切身需要出发,为这部分活跃阶层量身打造的电视栏目。它关注中国经济领域的矛盾和纠纷,涉及经济的案件,成为选题的直接来源。
栏目的选题涉及高档用品、时尚、经济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较多。强调“资讯色彩”、“理性精神”和“国际视野”三个支点。 从受众分析来看,男、女比例相差不大,受教育程度及收入水平均呈现较高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与法》与央视其他法制类栏目,不仅在栏目形态、观众定位、报道领域上有所区别,更重要的是,该栏目自诞生时起,就秉持着一种全新的制作理念。栏目组认为,《经济与法》绝不是普通的法制节目在经济领域的自然延伸,而是从经济界人士,尤其是民营经济人士的切身需要出发,为中国社会中这部分活跃阶层量身打造的电视栏目。
在制作理念上,《经济与法》强调“资讯色彩”、“理性精神”和“国际视野”三个支点。其中,“理性精神”是栏目的核心精神。在具体的节目制作中,《经济与法》选取的案例将和所有法制类栏目一样,具有冲突激烈、情节曲折、可视性强的特征。但与此同时,《经济与法》将不会一味地使用煽情的手段,而是在充分尊重原被告双方话语权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使双方的观点、理由充分地呈现出来,用规则的力量,用论辩的魅力来打动观众。
《经济与法》在法制的基础上更具备“经济”的特色,因为这两个字使得它的题材上必须要有些避让。《经济与法》应该强调规则的力量,用规则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用规则来打动观众。编导以“规则”为核心,构成节目理念,使《经济与法》拥有一片独有的、可拓展的生长空间。
“专业性较强”,“涉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是《经济与法》区别其他栏目的两大特点。栏目题材不仅涉及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些经济纠纷,而且还涉及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财产纠纷。
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问题是人们关注的最重要的问题,不仅商人关心,而且每个老百姓都关心。因此,经济问题不仅涉及商人,也涉及到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而有关诉讼案件,都来自于实际生活,有的案件比较复杂,有的案件比较曲折,进而栏目将法律知识,通过有关案件给予展示,展示出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人际纷争,各种精彩故事。同时通过电视节目的方式,渲染和强化其戏剧冲突色彩,又具有一种娱乐性。因此,它的观众群是比较广泛的。法官和法律专业工作者可以从中学习和了解法律的运用,学生可以从中学习法律的操作,商人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老百姓可以从中找到保护自己权利的方法。因此《经济与法》这个栏目它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几乎所有人都可以从中获得教育,得到乐趣。而这一点也正是《经济与法》栏目影响日益扩大的根本原因。
2003年2月10日之前,《经济与法》在22:30左右播出,当时的受众大多是从商或者对经济有浓厚兴趣的人士。当时的数据是,经常收看《经济与法》的是一些35岁-45岁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以男性为主。
2003年2月10日,《经济与法》调整到黄金时段,也就是20:30播出,受众类别也相应有了一些变化,受众类型更加大众。从商界人士到家庭妇女,从中心城市到偏远的农村,都有许多观众在定期收看《经济与法》。
2003年2月10日以后,《经济与法》的收视率处于急速爬升的状态。在很短的时间,《经济与法》的收视率在二套基本固定在前五名之列,是二套所有专题类节目的收视冠军。
与《今日说法》节目
《今日说法》应当说是一个非常有影响的栏目,很多有名的案例是通过这个栏目而介绍给大家的。《今日说法》的特点是视角比较广泛,题材比较多样化,有些问题也并不完全是和法律专业技术,特别是诉讼解决方式直接相关。因此,可以说《今日说法》兼有法律和道德,以及新闻报道几重属性,所以一直拥有比较广泛的观众群。
《经济与法》的特点一是在于注重法律冲突的展示;二是注重法律知识的清晰;三是注重情节与故事的完整性。因此,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或者比较关注法律问题的观众来讲,看《经济与法》比《今日说法》更过瘾,更有收获。但对于法律问题不太了解,对于诉讼、纷争的展示不感兴趣的观众来讲,看《今日说法》可能会轻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