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0 10:22
经济区划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社会长远发展的目标和规划,结合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规律、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特征的相似性、经济联系的密切程度划分的部分区域。一般国家级经济区多为行政区,明确了其地域且具有一系列独立的行政权;地方性经济区虽然有地域范围也可单独发布行政条令,但本质上不具有自治权。例如:浦东新区是国家级经济特区,天府新区是成都市直管经济区。最简易的区分方法是国家市级地图有没有单独的标注,以及邮政编号。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欧美国家以区位论为理论依据,开展经济区划的研究。他们强调市场在区域构成中的作用,偏重于部门经济区划的研究。列宁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经济区划问题的奠基人。他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1899)一书中结合俄国的实际,提出了经济区划的基本思想。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后,列宁在领导编制《全俄电气化委员会计划》(1920)时,通过划分经济区把全俄电气化计划和各地区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地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区划理论的发展。与此同时,苏联一些经济地理学家如H.H.巴兰斯基、H.H.科洛索夫斯基等, 对经济区划的理论、原则、方法以及类型等做了大量研究,从而形成经济区划的理论体系。
目标性的经济区划
第一,目标性的经济区划。根据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目的,对特定区域进行的经济区划。
综合经济区划
第二,综合经济区划。对某个地区的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区划的,称为综合经济区划。
部门经济区划
第三,部门经济区划。对某地区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区划的,称为部门经济区划。
时序经济区划
第四,时序经济区划。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对不同时期的经济空间结构给予的界定。
关于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区是社会劳动地域分工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以后的表现形式,是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条件下形成的具有全国意义专业化的地域经济统一体。经济区划就是科学地反映客观形成的这一地域经济统一体的体系。另一种观点则否认存在经济区划的客观基础。认为它是分区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如何划分经济区则取决于研究任务的需要,可以相应地规定不同的原则,采取不同的方法。
不同的国家划分经济区的原则有所不同。中国划分经济区的主要原则是经济原则,其内容是:
①国民经济全面发展与充分发挥地区经济优势相结合。划分经济区时要从总体利益出发,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全国的和地区的综合平衡,合理地确定地区经济专业化发展的规模和综合发展的程度。
②地区经济的现状与远景发展相结合。划分经济区要从历史上已经形成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出发,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并以对全国和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预测为划分依据。
③地区经济中心与其经济吸引范围相结合。经济中心即全区生产、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最集中的城市, 是地区经济联系的枢纽,对周围地区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结合交通运输条件正确地估算经济中心的经济吸引范围是划分经济区的重要依据。
④经济区划要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以利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计划指导。
⑤充分考虑建立外贸出口基地和发展国际分工合作的需要,利用国际市场促进国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此外,划分经济区还要考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态原则、有利于民族自治和发展的民族原则、国防建设的需要以及促进合理的国际分工发展。
①系统地调查研究全国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现状及其形成的原因和条件。
②根据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口增长对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预测,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
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结合各地区发展经济的条件,确定各地区生产专业化的方向,并根据主导专业化部门发展的需要勾划出经济区的概略轮廓。
④以地区专业化部门为主体,研究地区经济结构的合理性;通过全国的和地区的综合平衡,具体地确定各经济区专业化生产的规模和综合发展的程度;综合各个经济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研究经济区界的划分。
⑤根据地区经济中心的经济吸引范围,分析区内、区际的经济联系,结合交通运输条件对经济区界进行具体的经济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