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1 23:56
从广义上讲,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一,既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又包括微观经济管理,但狭义上一般将政府对企业或某一行业的直接干预定义为经济管制。
目的有二:一是弥补市场失灵;二是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市场失灵主要原因在于:垄断的存在;公共产品;外在性;信息不完全及信息不对称。
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进行的管制包括:制定反垄断的法律、法规;干涉企业的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政府直接经营或政府限价政策。对某些市场不能充分供给的公共品,政府给予货币补贴或直接经营。对负的外在性(如污染)进行惩罚和控制,对正的外在性(植树造林)进行补偿。对于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问题,政府可以强制企业进行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政府为实现产业政策而进行的管制包括:对政府鼓励的某些企业或行业给予直接的货币补贴;控制新竞争者的进入;对某些行业的替代品和互补品实施干预;实施价格管理;实施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