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10:03
美国期货市场中经纪人类别较多。通常而言,主要有期货佣金商、场内经纪人、经纪商代理人、商品基金经理、商品交易顾问、介绍经纪人。其中,期货佣金商和场内经纪人的职能与我国的期货经纪公司和出市代表相类似。
而经纪商代理人是一个代表期货佣金商、中间商、商品交易顾问,或商品合资基金经理寻求定单、投资者或投资者资金(或对投资者定单、资金有监管权的人)的个人。实际上,可以是任何销售人员或对经营上述活动的销售人员有监管权的人。
在我国只有期货经纪公司是期货经纪机构,没有单独的经纪商代理人。借鉴美国市场的经验,我国可以引进经纪商代理人,通过专业化的分工与服务,扩大期货市场的影响,更加有效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规定经纪商代理人不允许拥有某些双重身份(如同时为两个期货佣金商、两个中间人或为一个期货佣金商和一个中间商拉生意),且不仅直接拉生意的人要注册登记,属于监管直接拉生意的人也都必须注册登记。
除非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否则一般将被要求注册登记:
1、已作为期货佣金商、中间人或场内经纪人进行了注册登记。
3、已作为商品交易顾问进行了注册登记,如果你想与另一商品交易顾问联合的话。
4、如果已在全国证券经销商协会注册登记并在与商品合资基金经理联合时只行使一个经纪商代理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