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13:13
经营信用贷,银行面向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发放的无资产抵押贷款;凭借经营及资产实力发放的信用贷款。
经营信用贷,银行面向中小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发放的无资产抵押贷款;凭借经营及资产实力发放的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
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等额本息,按月还款
最快3天
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
最长3年
最高300万元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借款人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5.人民银行合法的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如有)。
6.公司主要成员拥有15%公司股份的懂事、持股人、投资人身份证或护照。
7.近6个月财务证明(企业增值税专业发票汇总)。
8.用途证明。
9.近6个月的纳税申报表。
10.其它资产及保证证明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