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命辞

更新时间:2024-08-14 16:20

《绝命辞》是文学家陈天华所作的散文诗,创作年代为清代,该文选自陈天华投海前所写的《绝命辞》。

作品原文

呜呼我同胞!其亦知今日之中国乎?今日之中国,主权失矣,利权去矣,无在而不是悲观,未见有乐观者存。其有一线之希望者,则在于近来留学者日多,风气渐开也。使由是而日进不已,人皆以爱国为念,刻苦学习,以救祖国,由十年二十年之后,未始不可转危为安。

乃进观吾同学者,有为之士固多,有可疵可指之处亦不少。以东瀛为终南捷径,其目的在于求利禄,而不在于居责任[1]。其尤不肖者,则学问未事,私德先坏。其被举于彼国报章者,不可缕数。近该国文部省有“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之颁,其剥我自由,侵我主权,固不待言。鄙人闻之,恐事体愈致重大,颇不赞成。

然既已如此矣,则宜全体一致,始终贯彻,万不可互相参差,贻日人以口实。幸而各校同心,八千余人,不谋而合。此诚出于鄙人预想之外,且掠且惧。惊者何?惊吾人果有此团体也。帷者何?惧不能持久也。然而日本各报纸,则诋为乌合之众,或嘲或讽,不可言喻。如《朝日新闻》等,则直诋为“放纵卑劣”,其轻我不遗余地矣。夫使此四字加诸我而未当也,斯亦不足与之计较。若或有万一之似焉,则真不可磨之玷也[2]。

近来每遇一问题发生,则群起哗之曰:“此中国存亡问题也。”顾问题有何存亡之分?我不自亡,人孰能亡我者!惟留学生而皆放纵卑劣,则中国真亡矣。岂特亡国而已,二十世纪之后,有放纵卑劣之人种,能存于世乎?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3],故以身投东海,为诸君之纪念。

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则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误会其意,谓鄙人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惟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则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

诸君更勿为鄙人惜也。鄙人志行薄弱,不能大有所作为。将来自处,惟有两途:其一则作书报以警世;其二则遇有可死之机会则死之。夫空谈救国,人多厌闻,能言如鄙人者,不知凡几!以生而多言,或不如死而少言之有效乎!

至于待至事无可为,始从容就死,其于鄙人诚得矣,其于事何补耶?今朝鲜非无死者,而朝鲜终亡[4]。中国去亡之期,极少须有十年。与其死于十年之后,曷若于今日死之,使诸君有所警动。去绝非行[5],共讲爱国,更卧薪尝胆[6],刻苦求学,徐以养成实力,丕兴国家[7],则中国或可以不亡。此鄙人今日之希望也。然而必如鄙人之无才无学无气者而后可,使稍胜于鄙人者,则万不可学鄙人也。与鄙人相亲厚之友朋,勿以鄙人之故而悲痛失其故常,亦勿为舆论所动而易其素志。鄙人以救国为前提,苟可以达吉普车之目的者,其行事不必鄙人合也。

作品注释

[1]居责任:此处指承担救国的责任。

[2]玷(diàn):白玉上的斑点。此处指耻辱。

[3]不见听:不被听取。

[4]“今朝鲜”二句:1904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强迫朝鲜签订了《日朝新协约》。朝鲜名存实亡。

[5]去绝非行:去除与根绝不好的行为。

[6]卧薪尝胆:用春秋越王勾践典故。事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7]丕:大。

作品赏析

该文选自陈天华投海前所写的《绝命辞》。这段主要讲述了作者在当时所以要以死“警动”同胞,激发爱国救国之心的意义。作者指出“今日之中国”,令人悲观,并把救国的一线希望寄托于留学生。但他对留学生的状况也颇感忧虑。因此他针对日本报纸所谓“放纵卑劣”的诋毁之言,大声呼吁同胞“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并决心以死来作为使同胞铭记此言的“纪念”,使自己的“救国”行为更加“有效”。其言之真切、其行之悲壮,感人至深。

作者简介

陈天华(1875—1905),字星台,别号思黄,湖南新化人。1903年由新化实业中学资送日本留学,曾参与组织拒俄义勇军。1904年与黄兴告示在长沙组织华兴会。1905年参与同盟会的筹建工作,曾任同盟会机关报《民报》撰述员。1905年12月他在东京参加抗议日本政府《取缔清、韩留日学生规则》的斗争,愤而投海自杀,留下绝命书。

1903年至1904年曾编有《猛回头》、《警世钟》二书,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和语言,向广大群众宣传爱国反帝的思想,鼓励人民奋塌反抗,推翻卖国的清政府,在当时产生了巨大影响。1905年在《民报》上连载白话小说《狮子吼》,并发表政论文《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著作集有《陈天华集》,刘晴波、彭国肖编校本,1982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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