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14:35
绥德县盐业公司,为国有独资专营企业,负责全县碘盐和各类盐品的供应工作,隶属于陕西省盐业总公司。与县盐务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绥德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榆林市盐务管理局。
一、以盐业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为准绳,依法管理盐业市场,负责经营程序、盐政稽查管理等工作。
二、依照行政法规定,经常宣传党的盐业政策。
三、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要求,按照行政执法“八不准”的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实行错案追究制及行政执法责任管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并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
四、对全县盐业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稽查工作,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依法纠正处理,确保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顺利进展。
五、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县、市有关业务部门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能力。
六、完成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综合办公室、盐政稽查中队、业务室和化验室。
刘春艳:绥德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绥德县盐业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