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5 16:01
设有指挥中心(办公室)、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和巡警大队等执法勤务机构;设政工科、法制科等综合管理机构;派出机构25个(其中一级所1个、二级所4个、三级所11个),按照行政区划实行“一镇一所”,设城中、城南、春溢、东北、西南、兴隆、九龙、遵道、拱星、清平、天池、东汽、下寺、新市、孝德、土门、广济、金花、玉泉、板桥、富新、绵远、齐天、什地派出所和汉旺分局。通过进一步下沉警力,基层一线实战警力达到总警力的90.7%。
近年来,绵竹市公安局坚持把公安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重大经济犯罪活动;结合“平安绵竹”创建,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系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点,明确提出了紧紧围绕对社会治安驾驭能力的提高、公众对良好社会治安认可度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认可度的提高的“三个提高”目标;工作实践中,务实创新,形成分别以“家园式社区警务”、“平安乡村众农户、和谐绵竹后花园”、“警校共育”为主题的社区警务、农村警务和校园警务等“三大警务”品牌;深入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三基”工程建设和“平安绵竹”创建等一系列重要活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推进公安建设取得明显的进步,为维护全市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广泛赞誉。
近年来,全市刑事案件发案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曾先后两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全省优秀公安局”。
2022年5月25日,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绵竹市公安局是绵竹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依法承担维护国家安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保卫、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应对恐怖活动等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处置职责。
曾贵明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建雄 党委副书记、政委(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唐 军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邱雷鸣 党委委员、副局长
叶万军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曾祥曦 党委委员、副局长
彭 宇 党委委员、副局长
绵竹市公安局设有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驻局纪检组、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服务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侦大队、禁毒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等内设机构及14个派出所,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