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21:26
绵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收集、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研判、上报有关公安信息,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调研、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机要通信、密码、保密、档案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负责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会务工作,整理会议纪要,督促办理有关重大事项;负责网上案件受理及网络问政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合作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警务合作工作。
(二)政治部暨队伍建设指导处、人事处、教育处。
政治部是市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队伍建设指导处:收集、掌握、分析全市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措施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公安政治理论;负责表彰奖励、公安文化建设和先进典型选拔树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和政治部文秘、行政管理等工作。
人事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调任转任、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档案、警衔管理和警察证办理等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市公安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会务工作;拟制辅警人员招聘使用工作计划,制定辅警人员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牵头负责辅警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福利发放、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购买、辅警人员服装及装备配发;指导辅警人员的上岗培训及考核;协调因工受伤辅警人员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评残工作;指导各县市公安局,涪城、游仙两区公安分局招聘、培养、管理和使用辅警人员。
(三)宣传处。
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规划,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公安业务与公安队伍建设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报刊发行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警察文体活动;配合队伍建设指导处开展警察文化建设工作。
(四)审计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审计工作;负责市公安局机关警务保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二级财务核算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对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和收费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调查。
(五)警务保障处。
负责编制汇总市公安局预算,申报追加预算,拟定内部预算分配方案;汇总编报市公安局决算;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对二级会计单位及县级公安机关财务监督指导和经费保障情况统计及调研工作;负责制定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稽查工作;负责市公安局民警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核算及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装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全市公安被装信息、计划和发放管理;负责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负责全市公安警用机动车辆的编制审批、牌证(照)申领,全市公安公务用枪及弹药的计划编制、申购及市公安局枪弹保管;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应急处突物资储备建设,建立完善调拨机制;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市公安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后勤生活保障服务,市公安局机关车辆管理、食堂管理、机关办公用房、住宿用房、仓库管理和卫生创建工作。
(六)信访处。
受理、承办属于市公安局管辖的信访事项;登记信访事项,并对所受理的一般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警种按期办理;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对下级办结的信访事项进行审核;督促、检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情指中心。
(八)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九)行政审批办公室。
集中行使治安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禁毒缉毒支队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出入境管理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消防支队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机关党委。
负责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和领导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市公安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参与或直接侦办全市危害大、影响大、性质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组织协调跨地区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犯的缉捕和打击贩卖人口犯罪、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规划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基础工作。
(十二)交通警察支队。
组织、开展、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机动车辆(含农用车辆、非机动车)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经费、装备管理;打击车匪路霸、查堵逃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三)特巡警支队。
负责绵阳城区24小时治安巡逻防控工作,预防、制止和打击街面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绵阳城区“110”处警任务,受理报警,为民服务;处置群体性闹事和治安突发事件、城市危机事件,参与全市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担负全省跨市驻防维稳工作;处置全市严重暴力、爆炸、恐怖案件,参与处置绵阳南郊机场、九寨黄龙机场劫机、劫持人质事件;负责重大政治、商贸、文体活动安全保卫,参与重要领导和重要国防产品警卫;负责大型活动场所、重要目标、会场、驻地的安全检查、搜爆排爆工作;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巡警、特警队伍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公安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紧急任务。
(十四)科技信息化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强警和公安信息通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全市公安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申报、鉴定、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依法对社会公共安全防范设施系统的从业企业和工程建设、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产品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实施行业管理和技术监督;负责全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政法专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全市社会信息、图像的整合和日常管理工作;开发和建立全市公安业务数据库,提供数据、图像查询服务;负责市政府应急联动中心、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公安无线通信、卫星通信、有线通信、电视电话会议、指挥中心、计算机网络及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公安通信资源,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电话、图像、会议、网络等技术服务;负责市政府应急联动中心及全市公安应急通信保障。
(十五)治安管理支队。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户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行政案件和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六)食药环侦查支队。
(十七)监所管理支队。
监所管理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监所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
绵阳市看守所(加挂市拘役所牌子):依法对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残刑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配合办案单位深挖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绵阳市拘留所:负责对绵阳城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各办案单位执行行政拘留和城区各法院执行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及自愿戒毒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和康复训练,对不宜强制戒毒或需延长戒毒期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为毒品及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负责对执行行政拘留吸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收容教育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行收教人员的教育工作,管理被收教人员的生活和卫生,组织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配合社会有关部门搞好被收教人员的回访调查。
(十八)出入境管理支队。
承担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管理事务;负责对加入、退出中国国籍和确认国籍的管理以及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中介活动的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审批和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照;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
(十九)禁毒缉毒支队(加挂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的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禁毒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种毒品原植物和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制及药用原植物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直接侦办重特大涉毒案件。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法制支队(挂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牌子)。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组织、规划、协调和推动全市公安法制建设;负责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对市公安局各执法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审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刑事案件审核工作;审核对外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承办全市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和协调;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行政调解工作;联系、协调、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公安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相关事宜。
直属分局负责管辖、查办各县市区有重大争议和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治安行政案件;承担由直属分局审核、审批并以直属分局名义作出处罚决定的治安行政案件;承担由市公安局各执法部门办理的有关强戒、收教决定的治安行政案件。
(二十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承担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领导交办、本辖区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全市经济犯罪特点和发展演变规律,及时掌握动态,制定防范措施;指导各类经济实体加强内部监管和安全运营;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经济犯罪领域内涉及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二)警务训练支队。
制定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实施计划;组织培养教育训练师资力量;负责民警业务技能与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民警初任训练;组织在训民警开展“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警务实战演练,承担机动作战任务;承担民警心理素质能力、心理行为和心理恢复训练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上级公安机关授权、委托的其他训练任务。
(二十三)反恐怖工作支队(挂绵阳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
分析、研究全市反恐怖斗争情况,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提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和对策、建议;组织开展涉恐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报送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和依法打击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反恐怖基础调查工作,推动反恐怖斗争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督导、推动全市公安反恐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拟定反恐怖斗争的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公安反恐演练,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开展相关演练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协助各反恐怖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反恐怖专项工作和各项常态化工作。
(二十四)警务督察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现场监督。负责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二十五)南郊机场分局(挂民航西南管理局公安局绵阳市南郊机场分局牌子)。
负责机场空防工作,严防劫持飞机、破坏飞机、机场的事件发生;负责机场公共区域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绵阳机场航站区及航空器活动区的地面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绵阳城区机场东路、机场西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侦破、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机场安检工作业务指导;负责机场消防监督工作;组织和指导机场的内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机场的正常秩序;配合城南分局、涪城区公安分局整治机场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二十六)城南分局。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公安局的部署,依法管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社会治安和户籍,侦破、打击敌对势力和刑事犯罪活动,组织、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内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整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环境,维护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十七)城北分局。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公安局的部署,依法管理科教创业园区的社会治安,侦破、打击敌对势力和刑事犯罪活动,组织、指导科教创业园区的内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整治科教创业园区及周边环境,维护科教创业园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十八)仙海分局。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公安局的部署,依法管理仙海区的社会治安,侦破、打击敌对势力和刑事犯罪活动,组织、指导仙海区的内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整治仙海区及周边环境,维护仙海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周述: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杨代根:党委副书记
张德溥:党委副书记
赵德军: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智荭:中共绵阳市纪委绵阳市监察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茂: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彭彦彬:党委委员、副局长
田光月: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郝剑峰: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绍春:副局长
刘世成:副局长
2020年4月4日,被绵阳市人民政府评为“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同年5月,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通报表扬。
2021年12月,绵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1月,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政法先锋”集体称号。
2022年5月,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