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8 11:20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是绵阳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标准,组织协调省、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在绵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市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七)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出国(境)培训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外国 人工作许可。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一)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绵州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十二)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科技资源科
2、办公室
3、高新技术科
4、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行政审批科)
5、人才引智科(人事科)
6、农村科技科
7、社会发展与科技普及科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李韦
副局长:张传斌
2020年4月4日,被绵阳市人民政府评为“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同年5月,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