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折旧率

更新时间:2024-05-21 12:33

综合折旧率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一种形式。指按企业全部固定资产综合计算的平均折旧率。采用综合折旧率计提折旧,计算工作简便,但计算结果不大正确,弊病较多。首先,它抹煞了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应有的差别,不利于固定资产按经济使用年限更新要求,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其次,折旧基金核算提取不实,不符合固定资产实物更新的要求。因此,为了比较正确地反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公布的《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 明确规定,所有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都要由实行综合折旧的方法,改为按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composite depreciation rate of fixed assets)

是指按企业全部固定资产计算的平均折旧率。其计算公式为:综合折旧率=按个别折旧率计算的全部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全部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采用综合折旧率计提折旧,可以简化折旧的计算工作。但因各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不同,固定资产的构成内容也会经常变动,因而不能正确地计算各项或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和净值,一般不宜用来计算固定资产的实际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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