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4 03:54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新的举措。它是我国改革开放继深圳等第一批经济特区后建立的第二批经济特区,亦即“新特区”。
国家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目的,是为了探索建设和谐社会、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提升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的新思维、新思想、新路径、新模式和新道路,通过选择一批有特点和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以期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各方面的改革提供新的经验和思路。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应对特殊的经济发展环境做出的现实选择,它的提出必将对未来改革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核心在于“综合配套”,其宗旨是要改变多年形成的单纯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要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乡关系、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推进改革,形成相互配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我国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战略部署。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能够合理解决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和配套性,增强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改革的协调性、联动性和配套性,有利于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家选择一些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一方面可以以试点地区为载体,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共性难题结合起来,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国其他地区的综合改革起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把改革风险和试错成本控制在一定区域之内,平稳有序推进改革进程。
12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宣布,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山西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基地,为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长期高强度的资源开发,导致支柱产业单一粗放、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资源利用水平偏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资源枯竭问题逐渐暴露,资源型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地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资源型经济的种种弊端,山西省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特别是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包括实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循环经济试点和生态省建设试点,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建设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中央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9年以来,中财办、国家发改委、山西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向中央提出了“将山西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议和相关方案。2010年12月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以发改经体[2010]28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批复》,正式批复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我国设立的第九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我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