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城区

更新时间:2024-08-01 22:56

【英文名】:green ecological urban area

地区概述

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是为了倡导在城市的新建城区中因地制宜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和资源,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提出来的概念。

2012年11月,贵阳中天·未来方舟生态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深圳市光明新区、唐山市唐山湾生态城、无锡市太湖新城、长沙市梅溪湖新城、重庆市悦来绿色生态城区和昆明市呈贡新区八个城市新区被评为绿色生态城区,给予5000万补助。

2013年3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末期,要求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启了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山东、安徽、重庆等省市级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标准、鼓励政策也纷纷出台。

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申报时间:每年8、9月份左右

应用

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申报咨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

申报国家绿色生态城区

申报条件

1. 由规划、咨询单位秉持绿色、生态、低碳的理念,指导完成城市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 详规及建筑、市政、能源等专项规划,并且建立了相应的指标体系; ·

2. 城市新区先导区面积需达到 3 平方公里,2 年内开工建设规模不小于 200 万平方米,新 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建筑比例超过 30%。 ·

3. 由规划、咨询单位编制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基本 情况、城区绿色建筑建设方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及使用计划、能力建设情况。 ·

4. 2012 年度的评选优先支持中外政府合作建设项目、财政部和发改委选定的节能减排综 合试点城市所管辖的新区,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与相关省签订绿色、生态共建协议的新区

申报材料

1.《资源环境现状评估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土地、水资源、能源利用的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对外交通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目标。 ·

2.《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明确试点城(镇)的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明确提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节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和控制指标。纲要确定的总体和人均碳排放量应低于同一区域同等规模城市的平均水平。 ·

3.《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低碳生态城(镇)产业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行动计划和创新示范工程。 ·

必要情况下申报城区还要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城区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区域能源专项规划、区域水资源专项规划、生态景观专项规划、垃圾与固废专项规划等。

申报过程

1. 由绿色生态城区管委会提出资金申请,编写建设实施方案等申请材料,通过所在管委会、 市财政、省建设厅,逐级报送至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每省每年申请数量至多 1个。 ·

2. 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城区代表性和示范意 义。规划编制合理性、可操作性、建设进度及资金落实情况、技术先进适用性、城市能 力条件、机制创新程度等因素,选择确定最终纳入的示范绿色生态新区。

定义

在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筑、交通、产业配套等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运营的城市开发区、功能区、新城区等。摘自《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第五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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