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征

更新时间:2024-09-19 10:41

缓征,缓期征收或征集。

定义

缓征是指应征公民被缓期征集服现役。确定缓征对象是兵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下列两种公民为缓征对象:

1.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将这种公民列入缓征对象,是为了照顾公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有利于减轻政府和人民群众在优待军属方面的负担。所谓“唯一劳动力”,并非指独子。因为,有的公民虽是独子,但其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尚有劳动能力并能维持家庭生活。如属这种情况的,不能列入缓征对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缓征公民仍然可以服预备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接受军事训练。

2.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将这些学生列入缓征对象,是为了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搞好学业,以利于国家培养人才。但在他们毕业后,凡符合服役条件的,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相关法律法规

财政部关于缓征、减征猪、牛、羊皮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对经贸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国务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暂缓征收房产/财政部、国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租小型商业企业收取的租赁费暂缓征收营业税/财政部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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