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22 16:48
编例是宋朝主要的法律形式和立法活动,是指对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审判的典型案例加以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指挥”,后者称为“断例”。
编例活动始于北宋中期,盛于南宋。神宗时首颁《熙宁法寺断例》,哲宗时有《元符刑名断例》,南宋高宗时有《绍兴刑名断例》等。宋朝颁例之多,前所未有,至南宋庆元年间,仅条例〔指挥〕前后已达数万件之多。其地位也日趋重要,甚至有“引例破法”的现象。
宋朝例的法律地位以及编敕的立法程序,对明清有着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