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22:03
缙云县水利局是缙云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组织制订县级河道及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查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水利和渔业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制订水利、水产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县级河道及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查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及水生生物资源;制订全县水资源、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规划和全县地域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水产养殖使用证制度及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用水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工作,并将有关数据和情况通报县环保部门。
(四)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渔业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
(五)编制、审查全县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水电、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利、水电、渔业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水电、渔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水电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河道、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管理河道采砂;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监管。
(六)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防早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县政府防汛防早指挥部和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防洪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
(八)负责水利与渔业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水利、渔业队伍建设。
(九)制订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产养殖等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十)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全县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等;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组织实施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水产种苗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会议、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宣传、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宏观调节意见;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培训、队伍建设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制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编制和审查县内大中河流和重点水利综合规划及其他水利专业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承办水利水电基建审查、审批项目、重点补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安排全县水利年度投资计划;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监督全县水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承办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承办水利综合统计;负责对外合作交流,管理有关学会协会。
组织协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县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其它项目的审查、报批;组织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验收;管理水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的规程、规范;管理水利设计、工程招投标、监理、施工及施工安全、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等工作;负责水利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等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管理;组织对江河、水库和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
(三)水政水资源科
(增挂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监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承办乡镇间的水事、水土流失防治等纠纷调处;参与县际间水事纠纷调处;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水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和保护水资源;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岸线、河堤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管理河道采砂,受委托核发河道采矿许可证;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和乡镇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四)渔业渔政科
(增挂渔政管理办公室牌子) 制定全县渔业发展、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等工作;负责全县渔业资源的管理;对渔业捕捞和渔船管理制度、渔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资源增殖和水产品质量和水产种苗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渔业环境监测、保护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渔政执法和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参与县际乡镇间渔业纠纷调处,承办渔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渔业法规宣传等。
党委书记、局长 周建波主持局党委、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子权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工作。主持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负责机关效能、招投标(政府采购)、局基本建设、考核、工会、老干部、文化体育等工作。联系水电建设工程公司。
副局长 施丽珍 协助局长负责财务、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计划、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技术职称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科、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办公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楼 晖 协助局长负责人事、党务、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节约用水、河道管理、生态县建设、水产养殖、水产经济、食品安全卫生、共青团等工作。分管水政水资源科、渔业渔政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县渔政管理办公室、水产技术推广站、共青团总支。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志民 协助局长负责水政监察、渔业执法、水电、维稳、信访、综治、法制、平安县建设等工作。分管水政监察(渔业执法)大队、水电管理总站、法制办(信访办),联系龙宫洞水力发电厂、岭浣电总站、插花墩电站、水电发展协会、水电行业协会。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吕志升 协助局长负责防汛防旱、好溪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程技术、重点工程建设、水利水电经济、水利科技等工作。分管防汛防旱办公室、水利管理总站、农饮办、河道管理所、水电实业有限公司、重点工程办公室(城防办)。联系五云、壶镇、舒洪、新建水利服务站、大洋水库工程管理处。
防办常务副主任 陈慧艳 主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机关事务、应急管理、信息、信息化建设、档案、统计、保密、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分管办公室、水文站。
缙云县五云镇南塘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