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3 10:19
网络互动营销是一种以网络为媒体实施的双向营销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营销方式。传统营销方式(诸如广告牌、宣传手册、电视等),只是一厢情愿地向未知的对象散发、灌输信息。之所以说对象是未知的,是因为这些媒体在做宣传时,不知道谁会对此感兴趣。
同时,传统的营销方式,即使人们接受了信息,却不能针对该信息向厂家做出即时的反馈,也不能立即索取到想要的资料和更多的信息。而互动营销,因为利用了网络——一个极具互动特性的全新媒体,使之能做到在厂商与用户之间实现双向的沟通,最后有针对性地向明确的目标群投放信息,并及时得到用户的反馈,从而最终帮助厂商推销出产品。节省人力、物力、缩短中间环境、能实时实现双向沟通是互动营销的显著优点。
网络互动营销更是网络营销的一个升级版,因为它需要有更强大的综合实力,也就是在网络营销原有的优势和特点之上,揉和一下传统营销,对此进行一个升华,网络互动营销就此诞生。 网络互动营销面对的人群消费能力也比较强,基本都是70后和80后,对象面也足够广,只要是互联网上的人,都可以是目标群体。同样,网络互动营销的投放、监控和优化也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要求其公司或者个人有一定的综合实力。
网络互动营销是在深入研究互联网各种营销载体的熟性,网络互动营销就是双方互相的动起来。在网络互动营销中,精确分析各种网络营销载体的定位、用户行为和投入成本。网络互动营销能够捉进相互学习、相互启发、彼此改进,尤其是通过“换位思考”会带来全新的观察问题的视角。
主要是针对一些大的企业需要品牌知名度,需要让企业在消费者中建立正面的形象的公司。当然也不排除想通过网络互动营销得到实际销售额的中大型企业。行业大概有如下:房地产,培训机构,快速消费品,医院,装修装饰,服务类,婚纱影楼等。基本只要是B2C的企业都可以进行网络互动营销。
第一现列举出互联网上大部分的推广渠道:门户,高端联盟,草根联盟。第二,拿出主推产品。第三列出3种渠道的优势和劣势。在通过如图1的性别年龄等分析。
可以分为三步。 第一是分析: 基本是两个方向去分析:目标群体和推广渠道选择。 第二是传播载体的制造: 一般都会多准备几个载体,并且制造载体要注意一下几点。 1.不能涉及目标人群隐私。2.载体的目标人群覆盖率不能要求太高。3.载体可以多元化,如汽车,飞机,现金等。 第三是调研: 进行小范围人群测试,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忠实会员,也就是在载体活动未推出前,在这部分人群中进行测试,这样可以得到一些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后期的效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电视与网络互动的初级形态体现为二者的合作,其特点是各媒体间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传播方式和媒介属性,只是在议题、内容和营销方式上实现了一定程度的交叉与互动。本文认为,这种工具式的合作还只是浅层次的、临时性的,并未能给媒体之间的关系和性质带来任何改变,因而只能算是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互动的初级形态,还没有达到融合的要求。
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合作,是其在新媒介环境下必须做出的改变,以适应新的传播格局。在二者的合作式互动中,电视是利用网络平台来强化与受众的互动,把互联网看做受众对电视频道和栏目的反馈渠道和参与方式。而对网络媒体而言,主流电视媒体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其掌握的核心资源,都是新媒体无法企及的。因此,二者的互动能使两种基于不同平台的媒介形成协同效应、资源共享,互相支持优化功能并扩大彼此的影响力,实现真正的双赢。
对于电视媒体来说,比较典型的是在节目设置中将网络作为一个重要的互动元素。一方面,可以在节目的策划阶段即通过网络调查民意,收集网民对于该节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制作出更有看点、更符合受众收视心理的节目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节目之中体现网络的议题、内容,引入网络连线、网民互动等多种形式,丰富电视节目原有的内容样式。大多数电视媒体都是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应用的。
此外,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也是电视与网络合作的重头戏,尤其是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充分体现了电视与网络在议题和内容方面的合作式互动。其中,电视媒体担当了议程互动的意见领袖,它们具有权威性和资源优势,能够首先设置议题,同时为网络媒体提供信息来源和参考架构,并对新闻议题进行深度分析。网络媒体介入推动事件继续发展,同时对电视媒体的新闻内容进行归纳和编排,引发网民对新闻事件进行评论和探讨,从而使网络舆情成为电视媒体报道的焦点。随着事件的纵深发展,网络又再度将这些新闻信息集结,后期二者在新闻报道上呈现出议题互补的态势,议题从电视媒体流向网络媒体,再由网络媒体流回到电视媒体,两种媒体实现了媒介之间的议题交换和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