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关

更新时间:2024-01-12 09:43

网络公关(PRonline)又叫线上公关或e公关,它利用互联网的高科技表达手段营造企业形象,为现代公共关系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策划思路和传播媒介。2001年开办了“中国公关网”,而企业自身的公关网络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中国公关业和企业有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和宣传平台,可以以最快捷的速度向国内外交流企业的信息。处理好公共关系对于国家、企业、个人等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滋生背景

公关界敏感人士看到,因特网的普及宣告了传播方式的革命,这正是e公关的生长点。网络传播与传统传播相比,非常突出的特征在于:个性化、互动性、信息共享化和资源无限性。由此可见,网络信息传播的方式是全新的,它已集个人传播(如电子邮件)、组织传播(如电子论坛)和大众传播为一体,e公关也正是对这些传播方式重新进行的整合公关方式。

发展理念

由于公关业的发展需要和网络本身特性是网络公关不同于传统公关的根本原因。在这两大原因的共同作用下,传统的公关理论已经无法胜任网络公关的指导工作。因此,网络公关必须是以传统的公关理论为基础,并从公关业与网络特征来方面出发,创新并演绎新的公关观念。但网络公关仍属于公关的理论范畴,它是企业公关的创新和发展,而不是脱离公关的新的领域。

公关原则

网络公关意在改善、促进公众关系和谐发展,在利用互联网传播方式的同时接受以互联网的形式跟公众交流互动,接受网民建议,用互联网铭记个体真实的历史。

但如果从营销的角度来审视公关的演变过程,我们又可以看到一些更为独特的东西。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消费者不再那么盲从,而是表现出极大的个性和自主行为。这时,如果企业仍然期待通过广告来引导消费者,其营销的成本就会越来越高,但营销效果却有可能递减,两者之间形成的可能是一种反比关系。

因此,时代的变迁,消费者的成熟,都呼唤着营销手段的创新。而新的营销体系的建立,其核心就是首先要给消费者一个有公信力、可信度比较高的传播平台,其次是以一种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传达出去。广告其实是一种自说自话的单向传播方式,只有在消费者还不成熟、判断能力比较低的阶段才能取得很好的传播效果。而公关则利用媒体去说,利用专家去说,让消费者接受一种态度、观念,从而导致公众消费行为发生变化。因此,在这样一个新的营销体系里,公关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量刑处罚

(一)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5倍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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