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6 11:35
罗光忠,湖南新晃一中操场跑道埋尸案共犯。
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被告人罗光忠等人管理。
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2019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
新晃“操场埋尸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湖南省委高度重视,要求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对涉案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案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全案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