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

更新时间:2023-08-30 23:15

罗明(?~1489),字文昭,南平县(今福建省南平市)人,明朝成化二年(1466)进士,官至工部右侍郎

人物生平

成化二年(1466),罗明考中进士,任河南道监察御史,奉命清理浙江盐法。历任广西巡按镇守太监黄泌要其进贡当地珍禽异鸟,罗明上奏予以制止。他所到之处,严整法度,贪官污吏,望风辞官而去。这时太宰缺员,觊觎者众多。罗明率同僚上书力主推选“才德兼茂,闻望素著”者担任,以制止争权夺利。有一次,京城东直门遭灾,明宪宗想派人将白金铸的真武帝像运送武当山崇祀,以防灾损。罗明冒险上谏此举“徒费钱财,无益于事”。当时,一些贪官污吏被降职后仍四出活动,妄图复职,罗明及时上表揭露,促成追回任命书。罗明因多次触动权贵,为他们所忌恨,屡遭排挤。

罗明出任陕西按察副使,奉命抚治汉中。罗明任上恰遇陕西严重旱灾,饥民相食。他及时制订出打井疏渠灌溉庄稼,减官节支,以济灾民等12条赈灾措施,救济灾民甚众。为开发僻地,他奏请朝廷建立白河县,并亲自规划城池楼阁,确定田里、街道走向。成化十二年(1476),获准设县。一次,蜀州嵩洛银矿被盗,当地官员草菅人命,滥捕无辜百姓,判死罪者40余人。罗明亲自审问案件,经细致察访,查清案情,仅惩办3名罪犯,其余全部平冤释放。历任云南布政使

不久,罗明升任都察院副都御史甘肃巡抚。到任后,罗明夺回豪绅所占草湖还给军士,息横敛,均水利,清兵马,兴教育,为开发甘肃尽职尽责。

弘治二年(1489),东路有小警,罗明劳疾在身,仍奉命赴任,不久病逝于敦煌。因为罗明筹划哈密有功,明孝宗特命嘉奖,并晋封工部右侍郎。因路途遥远,诏送达时,人已经去世了。他的儿子罗云麟才十五岁,万里迢迢从甘肃敦煌徒步扶柩,归葬延平城南宝云山麓。

人物评价

雷礼:为人外和内刚,历官二十余年,清介勤慎,始终一致,人未尝见其有过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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