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16:56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及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促进科技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负责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与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负责引导和协助辖区企业申报(申请)国家、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各类企业资质认定、专项资金(经费)补助(补贴)、科技专项扶持计划和科研项目、科学技术奖励;指导、协调辖区科技创业园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协调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作、交流、交易等活动,引导辖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企业参加有关科技类展会,组织开展科技类奖项的评审和奖励工作。
(四)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本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及其它科学技术专项经费;制订本区软科学研究管理制度,负责办理辖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本区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六)研究科技人才资源配置方案,参与制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和培训科技人才。
(七)负责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
(八)负责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统筹管理、协调、评审工作;负责政府部门电子政务有关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电子政务项目及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科技发展科、知识产权科、信息化管理科、科协(科咨委)办;知识产权科与科技发展科合署办公。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起草综合文件,负责督办、信息、宣传、会务、档案、信访、提(议)案、保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劳资和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
科技发展科(知识产权科)
负责辖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软件园建设规划;负责区科技三项经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的受理、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选辖区内各科技奖项,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专家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奖励,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负责区科技情报及科技发展情况调查工作;协助申报市高新技术企业;协助办理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等工作;协助组织对国内外高科技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协助组织对外科技协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引进和培训工作。负责本区专利信息收集、管理,指导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助办理专利、著作权申报和政府专利专项补贴的事项;承担区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和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经费,依法保护专利权、著作权、企业技术秘密等,协助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依法查处假冒、侵权等行为与案件,调解知识产权方面的各类纠纷。
信息化管理科
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区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信息化的宣传普及与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以及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指导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信息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和信息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信息技术运用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系统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我区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科技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听取和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团体服务;开展科学技术咨询和服务活动,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积极促进我区科技进步;指导我区科普网络建设和青少年的科技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性的科普教育与宣传,加强社区科普基地建设,提高民族科技意识;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科技界人士、科技团体的科普交流与合作,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
信息咨询开发中心
1、负责罗湖信息网的维护、管理及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区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培训,做好区领导的电脑维护工作。
3、为机关各部门提供良好的网络技术咨询、电脑维护及软件开发服务。
4、做好局内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