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1-12-11 23:15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工作职能

(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全县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县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的落实情况。

(四)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

(六)指导全县学校的依法治校、安全、综合治理、档案、保密、计划生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课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申报、评估、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高、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和教育兴农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

(十四)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

一、办公室

科室职能: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及事务工作;

2、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文件运转工作;

3、负责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

4、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5、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

6、负责教育宣传、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工作;

7、承办局机关对外接待工作;

8、管理局机关财务、财产、基建、物资等后勤服务工作;

9、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工作;

11、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

13、负责党代表建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督办与协调工作;

14、负责局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15、其他突击性工作。

二、监察室

科室职能:

一、督促检查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协助教育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三、监督检查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各单位制定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受理对检查、监督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五、做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

六、完成县纪委、县监察局、教育局党委及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导办

科室职能:

一、负责拟订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定本县教育督导与评估政策、措施,具体组织实施本县教育督导工作,就当地重大教育问题向所属人民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提出建议。

二、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1、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2、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贯彻实施情况

3、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

4、普通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

5、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6、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

7、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

8、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

9、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

10、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

11、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求开展有关教育督导工作

三、教育督导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教育标准和要求进行,严禁以升学率作为督导标准。 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检查和评估,指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对学校的评比。

四、教育督导室在实施教育督导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被督导单位按督导事项自查自评

2、要求被督导单位报告情况,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

四、校产办

科室职能:

1、负责学校后勤保障、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农村寄宿制学校“菜篮子工程”工作;

3、构建学校风险分散、管理与服务体系;

4、构建学校消费体系,管理教育消费市场。

五、装备办

科室职能:

1、做好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各项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指导和督促本地区学校实验用房、设施、仪器的落实。

3、负责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音乐、美术、卫生、劳技、电教等学科的教学器材、学具及计算机、校园网等信息技术教育硬件、课桌凳的配备、质量管理、效益评价工作。

4、制定和落实学校各项装备管理制度,抓好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规范化管理。

5、组织、指导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搞好教育技术装备研究工作。

6、督促中小学实验员及其他装备管理人员的配备,组织其业务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及奖励。

7、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工作的业务检查、评估,搞好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统计。

8、组织理科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9、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实验操作竞赛、实验教学论文评选等活动。

10、贯彻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抓好中小学图书装备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1、完成上一级装备部门和县教育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公司

科室职能:

1、负责全县中小学免费课堂作业配送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辅用书征订发行工作;

3、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后勤大宗物资配送工作;

4、负责全县教育内部书刊市场监管工作。

七、项目办

科室职能:

1、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中小学建设规划,负责全县教育项目的筛选、建库、审核项目、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和申报工作,制订工程规划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制”(工程招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七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勘察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组织工程质量监理、统一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统一组织项目审计、统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要求负责对教育项目的实施工作。

3、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项目信息的报告工作,管理项目建设档案。

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政工股

科室职能:

规划指导所属学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

归口管理所属学校校(园)长;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呈报和人事调配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的有关政策;

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负责所属学校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资助中心

科室职能:

1、负责对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对象的认定、申报、资金管理和监督。

2、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3、负责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捐赠,扩大贫困学生资助面。

4、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教育和信息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和资助对象的公开公示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经费管理中心

科室职能:1、会计核算工作:根据“校财局管”要求,负责对局机关及二级事业单位帐务的核算,县直学校帐务的复核,按教育局预决算方案监督各单位执行,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责,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和常规管理工作。按时产生月报、季报、年报,为各单位提供所需会计信息。

2、乡镇核算点管理:负责对各乡镇核算点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每月对各核算点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3、会计培训:负责对全系统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及新任会计人员上岗培训。

4、票据、资金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单位《湖北省单位往来资金收据》及《湖北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的发放、缴销、审核等票据管理业务和教育资金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安全法制股

科室职能:

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县学校的安全法制、治安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指导和协调全县学校的安全法制案件的处理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协调和处理教育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

十二、考试院

科室职能:1、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2、组织实施普通高考、对口高考、英语等级、中职生技能等级、自学、非学历教育等国家、省级教育考试,负责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建设。

3、承担县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

科室职能:1、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电化教育及远程教育工作;

2、指导全县各类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3、培训和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4、负责罗田教育城域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5、负责罗田教育门户网站的管理、更新和维护;

6、其它相关电教及信息工作。

十四、普教股

科室职能:1、综合管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设置、教育形式的确定及课程计划的执行。

2、指导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3、组织实施普通中小学课程改革工作。

4、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建设,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

5、指导普通中小学体卫艺工作。

6、指导基础教育及幼儿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估考核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9、指导中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五、教管股

科室职能:

1、承担全县中小学教师及校长培训工作;

2、会同主管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任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3、负责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评审及推荐工作;

4、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抓好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十六、职教股

科室职能: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

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管理与指导;

参与全县中等职业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负责审批或申报民办学校;

对民办学校办学资格、办学行为、招生广告及日常工作实行管理。

十七、计财股

科室职能:1、事业统计和计划:根据社会经济和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各项事业统计工作(事业年报、经费年报、基建年报及其它统计报表),搞好调查研究,做好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小学建设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2、财务预决算:根据国家财政政策编制教育经费预算,负责各项经费的申请、分配及拨付、全县教育经费年终决算及报表汇总,新机制软件及网络系统维护等。

3、教育筹资及收费管理:负责有关教育筹资政策的落实和社会捐赠接收、使用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财政、物价部门制订教育收费文件并监督政策的执行。

4、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负责全系统教育物资设备招标及相关审批,负责对学校闲置资产的调配和处置工作。

5、工资福利:负责对教职工人员经费发放审批、工资银行直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教职工工资福利相关工作。

6、内部审计:负责对各教育单位年度资产负债考核、会计常规审计、干部财务人员离任审计,校舍建设工程审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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