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4 10:01
用于治疗骨性关节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用于缓解急性疼痛和治疗原发性痛经。
口服:起始12.5毫克/次,1次/日;可增至25毫克/次,1次/日。用于缓解急性疼痛和治疗原发性痛经,起始25毫克/次,1次/日,可增至50毫克/次,1次/日。
(1)本药可引起恶心、胃灼热、腹泻等不良反应,与非选择性环氧化酶抑制药相比,较少引起消化不良、胃酸反流、上腹部不适、呕吐、上消化道穿孔、溃疡或出血。有上消化道出血病史和年龄大于65岁的患者上消化道出血的发生率较高,但这与治疗无关。
(2)罕见口腔溃疡的报道。
(3)有报道,本药可引起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或)AS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值升高,可高于正常值上限约3倍以上,且可引起肝功能不全的症状,其发生率与布洛芬相近,但显著低于双氯芬酸。继续治疗后,这些检验值的升高约有一半可消除。
5.泌尿/生殖系统
肾脏前列腺素可能在维持肾脏灌注中起代偿作用,所以,在肾脏灌注受损情况下给予本药可能导致前列腺素生成减少,结果使肾脏血流进一步减少而损害肾脏功能。原有明显的肾功能障碍、心脏代偿功能不足和肝硬化的患者,对上述反应的危险性更大。应考虑监测这些患者的肾功能。停止使用本药,可使患者肾功能恢复到治疗前的状态。
6.呼吸系统
国外有出现上呼吸道感染和支气管炎的报道,且发生率大于安慰剂组。
7.肌肉骨骼系统
国外有引起背痛、衰弱、疲劳的报道,且发生率大于安慰剂组。
对本药及药品成分过敏者禁用。晚期肾脏疾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高血压、尿潴留、心衰、消化道出血、吸烟嗜酒者慎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