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5 13:14
美国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将妇女有权投票参与政治写入了宪法,标志着女权运动的一次突破性成功,是美国女权运动的一大里程碑。在这之前,西边的诸州在十九世纪末曾经允许妇女进行投票,但东边的诸州直到第十九次修正案,也就是1920年才允许女性参与投票。
The right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vote shall not be denied or abridged by the United States or by any State on account of sex.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enforce this article by appropriate legislation.
·译文
合众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得被合众国或任何州以性别为由剥夺或剥夺。
国会有权通过适当的立法执行本条。
民主社会的基础是选举,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则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776年建国到1920年宪法第19修正案通过,经过了144年的岁月流逝,美国女性才有了完整的公民权。18世纪及19世纪早期,美国的女性并未享有与男性公民相同的权利,例如没有投票权;已婚妇女不能拥有财产、也没有权利提出财产继承要求;许多州的法律规定女性不能担任陪审员、不能上法庭作证、不能上大学、更不能从政。当时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就是在家做一个贤妻良母,而不是在社会上抛头露面。
南北战争爆发前后,随着废奴运动的兴起,许多女性积极参与废奴运动,成为最早的女权运动者。从19世纪中叶开始,女权运动开始发足,其内容之一就是争取女性的投票权。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女性运动的倡议者与支持者通过发表演讲、写文章、建立组织、游行、游说、公民抗命等一系列活动,积极争取女性投票权。到了1919年,在时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的支持下,众议院于1919年5月21日以三比二的多数通过议案给予女性投票权,参议院于6月4日也以三比二的多数通过议案,宪法第19修正案在国会被通过。此后,根据修宪程序的要求,将第19修正案送交各州批准,1920年8月18日在田纳西州批准后,达到了四分之三州多数的要求,宪法第19修正案便正式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