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21:07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使之成为法律,标志着历时近两年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完成,从此拉开大萧条以来美国最大规模金融监管改革的序幕,华尔街正式掀开新金融时代序幕。美国政府表示,经过两年努力,金融监管有效推进,金融体系更加安全。然而,2012年曝出的摩根大通巨亏、汇丰银行参与洗钱等事件均是监管不力所致,令人对改革成效表示质疑,同时也更为关注尚未完成的改革最终会走向何方。
2008年9月,华尔街大型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倒闭引发本轮全球金融危机。
2009年3月10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伯南克说,必须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以加强对银行、共同基金和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
2009年3月26日,美国政府公布金融系统全面改革方案,改革重点主要是强化集中监管、扩大监管范围和内容,以避免再次发生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有观察人士指出,这一方案堪比美国大萧条时期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将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2009年6月17日,美国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构筑安全防线,期望以此恢复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的公布拉开了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体系改革序幕。美国总统奥巴马当天发表讲话,敦促美国国会在年底前批准这份方案。方案最核心部分为两项,一是将美联储打造成“超级监管者”,全面加强对大金融机构的监管;二是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
同日,方案公布后,美国国会一些参议员随即提出异议,特别是对方案提出的赋予美联储“金融监管超级警察”身份表示质疑。民主党参议员罗伯特·梅嫩德斯说:“事实是,在抵押贷款问题演变成危机之前,美联储就有这样的认知和权力(加以干预),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共和党参议员理查德·谢尔比说:“我不认为我们可以有理由地指望美联储或者其他任何机构能够有效地同时扮演这么多角色。”由于该方案受到了银行业和议员的反对,预计将在国会引发激烈争论。
2009年12月11日,众议院以223票赞成、20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将全面重塑,美联储将成为“超级监管者”,全面加强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同时,新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
2010年5月20日,参议院以59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与众议院版本相比,参议院版本法案在监管措施方面更为严厉。两院需协商出统一文本后各自重新进行投票表决。
2010年6月30日,众议院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两院统一版本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2010年7月15日,参议院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清除了最后障碍。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华盛顿的里根大厦举行了法案签署仪式,与这项立法相关的近400名政治、经济和学界人士与会。奥巴马在仪式上说:“这项改革代表着历史上最有力的消费者金融保护。”有关方案将由一个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执行,该机构只有一项任务,即在金融系统中保护人民,而不是大银行,不是贷款人,不是投资机构。奥巴马还说,这项改革将终止对大银行的救助,有利于美国经济。法案的签署标志着历时近两年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完成,华尔街正式掀开新金融时代序幕。
这项名为《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的法案以领导这一立法的两位国会议员命名,包括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克里斯多弗·多德以及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巴尼·弗兰克。法案致力于保护消费者、解决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等问题,旨在避免2008年的金融危机重演。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被认为是奥巴马政府继2010年3月签署美国医疗保险改革法案后的又一项立法成就。不过,法案在危机防范的有效性等方面仍存在巨大争议。
积极影响
2010年7月21日,《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实施两周年之际,美国财政部发布统计报告称,金融监管改革主要参与和执行机构在执行法案方面已取得有意义的进展。截至2012年7月18日,该法案需要制定的243项规则中已有91%被提议或完成。
美国财政部说,自新版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实施以来,美国金融体系更加安全和强大,消费者被赋予更多权利、受到更多保护,金融市场更加透明,监管机构具备了监测和缓解金融体系威胁的新工具。
报告说,在过去三年中美国银行机构的资本增加逾4200亿美元,构筑了应对不可预期损失的缓冲器,支持了经济增长。自2010年7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通过以来,美国企业获得的信贷上升了15%,企业增加了380万个就业岗位。
在监管方面,联邦监管的范围已从此前的传统银行扩大至非银行金融机构、掉期/衍生市场、对冲基金、投资银行、票据交换所和交易所等。联邦存款保险覆盖了55%的消费者与企业存款,高出2008年初的52%;法案还计划通过“沃尔克规则”禁止银行机构开展自营业务。同时,美国政府新设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已正式运作。
仍存漏洞
从规则制定的推进到银行资本的扩大,毫无疑问证明美国新金融监管体系取得了有效进展。然而,2012年摩根大通、汇丰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曝出的丑闻无不反映出美国监管体系仍存在漏洞。
2012年5月,美国著名投行摩根大通宣布,由于套期保值业务投资策略失败,公司在近六周时间内亏损20亿美元。随后,该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承认,巨亏主要是由于内部风险控制不力。
2012年7月16日,美国参议院发布报告称,英国汇丰银行反洗钱政策存在缺陷,通过其在墨西哥和美国的分支机构,不经意间为墨西哥贩毒团伙和中东恐怖组织的账户洗钱。该银行首席合规官戴维·巴格利随后承认该银行未能遵守反洗钱等法律规定。
这些违规事件的发生有内部监管缺失的原因,比如摩根大通对其首席投资办公室缺乏有效监督;同时也有外部监管不到位的原因,比如汇丰参与洗钱事件中过去十年美国监管部门已两度对汇丰反洗钱机制的缺陷提出警告并勒令整改。美国参议院指出,美国财政部下属的货币监理局存在系统性监管漏洞,因为其早就发现汇丰银行的可疑行为,但一直拖到2010年才下发禁令,而此时其他监管机构已开始着手调查。
挑战未消
美国未来的金融监管还须从内外部共同发力,不仅要推动其内部监管机制建设,还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或市场的外部监管。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伯南克就曾强调,新的金融监管体系需要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共同努力。
尽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有其必要性也有其紧迫性,但也需面对利益集团的强烈抵制。从新版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起草、出台到实施,他们就一直以损害银行盈利为由频频发难。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通过两年以来,反对人士提出了超过50个议案以及无数的修正案要求拖延法案、甚至完全废除法案。这些法律提案试图阻止有关衍生品的规则生效、解散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以及破坏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和法案的其他重要内容。
凡此种种都预示着美国未来金融监管改革之路的艰难,正如伯南克所言,美国打造全新的金融监管体系尚待时日。美国财政部副部长沃林说:“从摩根大通亏损到欧洲的持续动荡,都只能增强我们完成工作的意志,即将金融危机的教训转化为对美国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全面保护。”
2009年6月17日,公布的这份88页改革方案旨在达成五方面的改革目标。
首先,加强对金融机构监管。白皮书指出,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为此,政府将推行以下六方面改革:
·成立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以监视系统性风险,同时促进跨部门合作。
·强化美联储权力,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除银行控股公司外,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也将被纳入美联储的监管范围。
·对金融企业设立更严格的资本金和其他标准,大型、关联性强的企业将被设置更高标准。
·成立全国银行监管机构,以监管所有拥有联邦执照的银行。
·撤销储蓄管理局及其他可能导致监管漏洞的机构,避免部分吸储机构借此规避监管。
·对冲基金和其他私募资本机构需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
其次,建立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监管。为此,白皮书建议:
·强化对证券化市场的监管,包括增加市场透明度,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管理,创设和发行方需在相关信贷证券化产品中承担一定风险责任。
·全面监管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
·赋予美联储监督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权力。
第三,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不受不当金融行为损害。白皮书指出,为了重建对金融市场的信心,需对消费者金融服务和投资市场进行严格、协调地监管。政府必须促进这一市场透明、简便、公平、负责、开放。为此,白皮书建议:
·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以保护消费者不受金融系统中不公平、欺诈行为损害。
·对消费者和投资者金融产品及服务强化监管,促进这些产品透明、公平、合理。
·提高消费者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行业标准,促进公平竞争。
第四,赋予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所必需的政策工具,以避免政府为是否应救助困难企业或让其破产而左右为难。
·建立新机制,使政府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处理发生危机、并可能带来系统风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美联储在向企业提供紧急金融救援前需获得财政部许可。
第五,建立国际监管标准,促进国际合作。为此,白皮书建议,改革企业资本框架,强化对国际金融市场监管,对跨国企业加强合作监管,并且强化国际危机应对能力。
法案要点
2009年7月15日,美国国会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新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该委员会共有10名成员,由财政部长牵头。委员会有权认定哪些金融机构可能对市场产生系统性冲击,从而在资本金和流动性方面对这些机构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
第二,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下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第三,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视野。大部分衍生品须在交易所内通过第三方清算进行交易。
第四,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在自营交易方面,允许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在衍生品交易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将农产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数金属掉期等风险最大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拆分到附属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以及金银掉期等业务。
第五,设立新的破产清算机制,由联邦储蓄保险公司负责,责令大型金融机构提前做出自己的风险拨备,以防止金融机构倒闭再度拖累纳税人救助。
第六,美联储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职责,但其自身也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督。美国国会下属政府问责局将对美联储向银行发放的紧急贷款、低息贷款以及为执行利率政策进行的公开市场交易等行为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七,美联储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美联储将提供纲领性指导而非制定具体规则,一旦发现薪酬制度导致企业过度追求高风险业务,美联储有权加以干预和阻止。
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构筑安全防线,期望以此恢复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
2009年12月11日,众议院以223票赞成、20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将全面重塑,美联储将成为“超级监管者”,全面加强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同时,新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
2010年5月20日,参议院以59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与众议院版本相比,参议院版本法案在监管措施方面更为严厉。两院需协商出统一文本后各自重新进行投票表决。
2010年6月30日,众议院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两院统一版本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2010年7月15日,参议院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清除了最后障碍。美国总统奥巴马预计将在下周签署这一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