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余

更新时间:2024-08-25 17:38

羡余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xiàn yú,英文翻译是present additional taxes to the emperor regularly;redundancy。古代意思是封建时代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现代汉语意思是,某一个语言组合中有多余的成分而不视为“赘疣”,称为语言的“羡余”现象(“羡余”即“余剩”)。

词语解释

出处

1.语形相对于语义有所盈余或剩余的语言现象。

三国蜀诸葛亮《将苑·击势》:「粮食羡余,甲兵坚利。」

唐颜真卿《柳恽西亭记》:「邑宰李清请而修之,以摅众君子之意。役不烦费,财有羡余。」

宋司马光《言拣兵上殿札子》:「方今天下安乐无虞,而府库之积,随得随散,曾无羡余。」

2.唐以后地方官员以赋税盈余的名义向朝廷进贡的财物。

新唐书·食货志二》:「淮南节度使杜亚等皆徼射恩泽,以常赋入贡,名为羡余。」

唐白居易《重赋》诗:「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

宋史·食货志下一》:「时又有元丰库,则杂储诸司羡余钱。」

明史·食货志三》:「世宗时,闽广进羡余,户部请责他省巡按岁一贡献如例。」

3.清代州县在正赋外还增征附加额,这部分收入除去实际耗费和归州县官吏支配的以外,其余的解送上司,名为羡余。

清顾炎武《钱粮论下》:「于是正赋之加焉十二三,而杂赋之加焉或至于十七八矣。解之藩司,谓之羡余。」

清史稿·食货志一》:「乾隆元年,豁免广东屯田羡余,因除各省军田额外加征例。」

4.封建时代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

蔡京又设法搜求羡余钱粮,以助供应。——《小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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