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08:03
石龙镇,隶属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地处南部县东南部,东界铁佛塘镇,南连东坝镇,西邻黄金镇,北与南隆街道隔河相望,距南部县城16千米,区域总面积54.76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石龙镇户籍人口为26731人。
民国时期,设石龙乡公所,划归太平乡。
1950年,设石龙乡。
1958年,石龙乡改为石龙公社。
1966年,石龙公社更名胜利公社;后更名群龙公社。
1984年,由群龙公社改为群龙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置石(龙)太(平)联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置太平乡。民国三十年(1941年),建石太乡。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撤销石太乡。
1950年,设太平乡。
1958年,太平乡改为太平公社。
1980年,太平公社更名平桥公社。
1983年,由平桥公社改为平桥乡。
2019年10月,撤销群龙乡和平桥乡,设立石龙镇。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原群龙乡下辖12个行政村:枇杷塘村、金子坝村、龙华寺村、陈家店村、王家堰村、快活岭村、石佛沟村、李溪寺村、酒店垭村、丝公山村、高楼村、太安村;原平桥乡下辖13个行政村:太平桥村、杨家沟村、打家垭村、金龟坝村、万年山村、桐麻寺村、东观庙村、老家沟村、范家桥村、姜公庙村、袁家坝村、张家庙村、谢家楼村。
截至2020年6月,石龙镇下辖11个行政村:枇杷塘村、龙华寺村、快活岭村、石佛沟村、李溪寺村、丝公山村、金龟坝村、万年山村、老家沟村、袁家坝村、平桥场村,镇人民政府驻兴隆街17号。
石龙镇地处南部县东南部,东界铁佛塘镇,南连东坝镇,西邻黄金镇,北与南隆街道隔河相望,距南部县城16千米,区域总面积54.76平方千米。
石龙镇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雪。
石龙镇有西河由陈家店村入境,由北向东,入太安村,于盘龙镇交界处流入嘉陵江;境内河道长9.9千米。
石龙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涝、风灾、洪涝、雷击等。
截至2017年末,原群龙乡常住人口为10087人;原平桥乡常住人口为14455人。
截至2018年末,原群龙乡户籍人口为14934人;原平桥乡户籍人口为12673人。
截至2019年末,石龙镇户籍人口为26731人。
截至2019年末,石龙镇有工业企业23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3个。
截至2011年末,原群龙乡有幼儿园5所,在园幼儿150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3所,在校生850人,专任教师4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370人,专任教师27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原群龙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40万元,比2010年增长29%;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4%,比2010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截至2011年末,原平桥乡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210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3所,在校生580人,专任教师2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290人,专任教师2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原平桥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280万元。
截至2011年末,原群龙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2个;各类文化专业户45个;有各类图书室13个,藏书6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3人。截至2011年末,原群龙乡有学校体育场1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23%。截至2011年末,原群龙乡有线电视用户数为0.2万户,入户率78.3%。
截至2011年末,原平桥乡有村文化活动室13个。截至2011年末,原平桥乡有学校体育场1个;1个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8%。截至2011年末,原平桥乡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800户,入户率48.4%。
截至2011年末,原群龙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设病床8张,固定资产总值8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3人,其中执业医师10人,执业助理医师8人。2011年,原群龙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8万人次。
截至2011年末,原平桥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6个;设病床12张,固定资产总值68万元;有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2011年,原平桥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14561人次。
2011年,原群龙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28户,人数48人,支出8.1万元,比2010年增长11%,月人均140.6元,比2010年增长7%;城市医疗救助26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0人次,共支出13万元,比2010年增长4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29户,人数1077人,支出81万元,比2010年增长30%,月人均62.7元,比2010年增长2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2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90万元,比2010年增长15%。
2011年,原平桥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3户,人数52人,支出8万元,月人均128.2元;城市医疗救助160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93户,人数896人,支出66.7万元,比2010年增长1%,月人均62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40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6万元,比2010年增长1%;有敬老院1家,床位15张,收养农村五保15人。截至2011年末,原平桥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400人,参保率80%。
石龙镇境内有县道萦盘线与乡道枣群、肖群、酒群、潆盘路公路干线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