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永浡

更新时间:2023-05-20 00:40

翟永浡(1931年3月-2023年5月13日),山东省蓬莱县人,1946年参加工作,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46年10月至1949年10月,先后任蓬莱县政府济众布厂干部、北海银行蓬莱办事处干部;

1949年10月至1958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蓬莱支行股长、副行长、行长;

1958年12月至1959年11月,任蓬莱县科委副主任;

1959年12月至1960年04月,任蓬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60年04月至1963年10月,任黄县北马公社党委书记;

1963年10月,历任中共蓬莱县委办公室主任、蓬莱县委副书记、蓬莱县县长并主持县委工作;

1971年08月至1975年05月,任烟台地革委政治部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烟台地委秘书长;

1975年05月至1976年08月,任招远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

1976年08月至1978年02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02月至1983年01月,任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1983年02月至1983年08月,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党组书记;

1983年07月至1986年03月,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兼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86年03月至1986年06月,任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市代市长。

1986年06月至1991年04月,任济南市委副书记、济南市市长。

1991年04月,任济南市委书记、济南市市长

1992年03月,在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当选为省政协副主席。曾当选为中共山东省第四次、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山东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山东省第六届委员会常委。

人物逝世

2023年5月13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翟永浡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济南逝世,享年93岁。5月15日下午,翟永浡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济南市第二殡仪馆举行。

人物评价

翟永浡同志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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