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4 14:31
“翻腕”篮球术语,在FIBA篮球规则里面称为携带球。在运球当中发生携带球(即“翻腕”)为携带球违例。“翻腕”可造成运球违例或带球走违例。携带球违例属于非法运球。携带球违例特点:运球中,手部置于球下方或使球在手中发生停留。
首先,“翻腕”一词在篮球规则里面称为携带球。
携带球违例发生在运球过程当中。
“翻腕”特征:运球中,手部置于球下方使球发生停留。
“翻腕”在运球中可以造成运球结束,从而导致球员非法运球或者发生走步违例。
运球结束定义: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结束。
也就是说,若你在运球中发生“翻腕”那么运球就已经结束,若再次运球就会形成携带球违例。
“翻腕”可造成球停留于手中形成持球/结束运球,若脚步移动超出规则限定便可形成带球走。
规则并未规定手触球与地面超过多少度即为翻腕,但是运球中手置于球下方,造成了球在手中的滞留不下落,即为翻腕,在运球中翻腕会形成携带球违例。
注:“两次运球”违例和“翻腕”即携带球违例都属于非法运球。
总结:“翻腕”其实就等同于双手持球,使进攻球员在运球、移动中获得利益。
每次运球中,必须使球和地面接触。队员运球后,用双手同时接触球或使球在手中停留的一刹那,运球即结束。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
下列情况不算运球:
1.连续投篮,得球后可运球。
2.运球前漏球,球拿稳后可以运球,运球后漏接,可以将球拿住,不能再运。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获球后可以运球。
4.打落或拦截对手的球并获得该球,可以运球。
5.只要不出现持球移动违例,球可在单手或双手中抛接或停留。
运球过程中,不得将手的任何部位置于球的下面。
非法运球违例后,将球判给对方在违例地点附近的界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
赛。
注:“翻腕”在官方规则书中指的是“携带球”(carrying the ball/pal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