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老办法

更新时间:2023-01-29 12:23

老人老办法指的是决策部门在制定政策中,鉴于公平公正和缓和矛盾等目的,针对不同类型决策对象采取临时性处理办法的俗称。

简介

往往特指人力资源管理中,以特定时点或其他特征为界,原来人和单位享受的政策不变,新涉及人和单位按新政策执行。这样就可以确保在利益格局调整后的过渡期间,创造良好的政策实施环境。

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由此提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从而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在《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在实施办法施行后入学的人员,属于“新人”,适用本条的规定。同时,为维护一些已经开始学习法律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人员的利益,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是老人老办法。这一规定不是过渡性的,过几年就不执行的,而是一直管用。这样规定,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社会冲击最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过渡办法

各地将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实行过渡期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以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不下降,且能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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