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2 11:10
描述:老年人能力评估是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在参考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具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标准的制订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作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的依据。
主要内容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北京大学护理学院、中国女医师协会、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
院、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石景山社会福利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素英、冯晓丽、 刘有学、 王辉、谢红、王志稳、彭嘉琳、雷洋、 赵衍捷、 于
冬、田玲、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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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 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在参考美国、日本、澳大利
亚、英国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具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标准的制订为老年
人能力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作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
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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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评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主要指标、 实施要求以及评估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能力 ability
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2.2
日常生活活动 activity of daily living
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完成进食、洗
澡、修饰、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等日常活动的能力。
2.3
精神状态 mental status
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表现。
2.4
感知觉与沟通 sensory and communication
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2.5
社会参与 social involvement
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的能力, 包括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时间/空间定向、人物定
向、社会交往能力。
3 评估指标
3.1 一级指标共 4 个, 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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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二级指标共 22 个,见表 1。 日常生活活动包括 10 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 3 个二级指标,感
知觉与沟通包括 4 个二级指标,社会参与包括 5 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 B“老年人
能力评估表”。
表1 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
4 评估实施
4.1 评估环境
4.1.1 评估环境应安静、 整洁、 光线明亮、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4.1.2 至少有 3 把椅子和 1 张诊桌、 4~5 个台阶,以供评估使用。 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小于 0.30m,踏
步高度 0.13-0.15m,台阶有效宽度不应小于 0.9m (GB/T50340-2003)。
4.2 评估提供方
4.2.1 评估机构应获得民政部门的资格认证或委托, 至少应有 5 名评估员。
4.2.2 评估员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学历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资
格证书,并经过专门培训获得评估员资格认证。
4.3 评估方法
4.3.1 每次评估由 2 名评估员同时进行。
4.3.2 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照顾者, 填写附录 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4.3.3 评估员按照附录 B“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进行逐项评估,填写每个项目的评分,并确定各一级
指标的分级,填写在“老年人能力评估表”中。
4.3.4 评估员根据 4 个一级指标的分级,使用附录 D“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判定卡”,最终确定老年
人能力等级,填写在附录 C“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中, 经 2 名评估员进行确认,并签名。同时,请信
息提供者签名。
4.3.5 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接受养老服务前进行初始评估;接受养老服务后,若无特殊
变化,每 6 个月定期评估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 应进行即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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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估结果
5.1 一级指标的分级
5.1.1 日常生活活动通过对 10 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 等级划分见表 2。
表2 日常生活活动等级划分
5.1.2 精神状态通过对 3 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 等级划分见表 3。
表3 精神状态等级划分
5.1.3 感知觉与沟通通过对 4 个二级指标的评定, 等级划分见表 4。
表4 感知觉与沟通等级划分
5.1.4 社会参与通过对 5 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 等级划分见表 5。
表5 社会参与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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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
5.2.1 综合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这 4 个一级指标的分级, 将老年人能
力划分为 4 个等级,能力等级划分标准见表 6。评估员可参照附录 D 提供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判定
卡”对老年人能力等级做出判定。
表6 老年人能力等级划分
5.2.2 老年人能力评估是基础性评估,只提供能力分级。 当“精神状态”中的认知功能评定为受损时,
宜请相关专业人员对精神状态进行进一步的专科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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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A.1 评估基本信息表
A.2 被评估者的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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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信息提供者及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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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B.1 日常生活活动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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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精神状态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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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感知觉与沟通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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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社会参与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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