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锦春

更新时间:2022-01-14 21:57

老锦春即武汉市汉阳区老锦春酱品厂,原名“锦春酱园”,创建于清乾隆年间,距今有300年的历史。其创始人是镇江富户王锦江,独资经营,曾子孙八代相传。

早期

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王锦江由镇江贩运一批绸缎至汉阳,很快脱手售出,获得可观利润。当时,汉阳已是府县所在地,地处长江之滨,航运便利,来往客商甚多。王见这一地理优势,联想到家乡镇江生产的酱醋很有名气,若在此处开设酱园,必能生意兴旺。时隔不久,他便重来汉阳,选定面临江边东门口的显正街,购地建房,并从镇江请来技工,由江苏购买酱缸,创办“锦春酱园”。随后,又将家属接来定居。

锦春酱园开业伊始,规模不大,前店后坊,以生产酱菜为主,兼制酱油、香醋等产品,实行自产自销。由于选料认真,并以镇江的传统技艺操作,因之所制酱菜香甜脆鲜、美味可口,产品甚受群众欢迎,十分很畅销。

中期

王锦江去世后,第二代继承父业。时逢清乾隆(1776年前后)盛世,市场繁荣,锦春酱园努力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利用航船客商频繁来往之便,开展批发业务,生意日益兴隆。清嘉庆年间(约1816年),王氏家族第三代已有兄弟6人,经过分家析产,该酱园归二房继承,元气锐减。当第四代和第五代继承人交替接手经营时,正值清政府扼杀太平天国革命之际,汉阳城内几经战乱,企业严重受损,幸而园址尚存,经修葺整理,又从镇江筹集资金,才得以维持经营。

后期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第六代接手经营约十年后,由其子(第七代)王春卿继承。他曾考取秀才,后又去日本留学,回国后在荆州书院教书。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弃儒经商,承袭父业。为标榜百余年老店,在原招牌中加上一个“老”字,改为“老锦春酱园”。民国17年(1928年)王春卿逝世后,第八代继承人王远志仅8岁,店务由其母亲掌管,委托经理丁梁臣具体负责。此时,经营状况逐渐好转,在武汉的声誉不断提高。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王远志已长大成人,怀有振兴祖业之雄心壮志,采取一系列革新图治的措施。如酿造酱油,改用绸袋装酱胚上榨取油等方法,大大提高出油率。又如以酱品为专业,积极开发新品种,生产名特产品,其中冰油和耙油(即酱油)、蓑衣萝卜、紫苏豆、酱瓜等。同时,他注重规范生产管理,要求极为严格每日做什么、如何做法,均须服从“把作”(即管理生产的负责人)的调配;配方下料,不得随意增减,亦不得浪费原材料,更不得发生缺卤和霉变事故;。腌制大批鲜菜时,要不分昼夜抢鲜加工。,直至任务完成为止;一切产品必经产品检查合格后方准上柜销售,以确保产品质量和信誉。

末期

1954年,王远志以8000元将家产“老锦春酱园”售给武汉市合作总社,改为“汉阳酱园”。1959年,酱园归属武汉市蔬菜公司后,在汉阳腰路堤另建一座新厂房,面积达1.9万平方米,设备全部更新换代,面貌焕然一新。改革开放初期,为弘扬老字号的优良传统,以适应业务发展,更名为“汉阳老锦春酱品厂”。1981年,该厂由武汉市调料公司领导,生产规模又有所扩大,先后建造年产5000吨的酱油车间、1000吨的酱菜车间、100吨的小包装车间,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生产。同时,还加强基础、质量和标准化管理,使产量、质量、产值和卫生条件都有大幅度提高。如1990年的年总产值为335万元,比1981年翻了一番多。1985年,“琴台”牌陈醋被评为武汉市优质产品。1988年,陈醋和糖蓑衣萝卜荣获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铜牌奖。很多产品不仅武汉人民喜爱,还远销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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