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10-12 21:28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是中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1999年10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发展历史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2018年9月30日,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主要职责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内设机构

综合部

政策研究部

事业发展部

宣传部

人事部

办公室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2005年8月,经中央编委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实行合署办公。在国内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在国际上主要以中国老龄协会的名义开展老龄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央编办发[2005]18号)。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

1、办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全国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

3、督促、检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

主任:

谌贻琴 国务委员

副主任:

马晓伟 卫生健康委主任

姜信治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委 员: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尧 教育部副部长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钊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

高晓兵 民政部副部长

赵大程 司法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易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屈冬玉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张旭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田世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高建民 广电总局副局长

(待定) 体育总局负责人

贾楠 统计局副局长

陈金甫 医保局副局长

黄洪 银保监会副主席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奇巴图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谭琳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程凯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王建军 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会长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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