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

更新时间:2023-12-22 15:48

考场规则亦称“试场规则”,是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要求制订的应试考生必须无条件遵循的行为规范。

考场规则一般应分条撰写,规定考生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和不应该做什么。考场规则需在考场内外张贴公布,也需在开考前向考生宣读,使监考人员熟悉,使考生人人皆知,以便遵守执行。

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

(四)考生不得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计算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五)答题卡(纸)、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纸)和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但不得做其他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考试铃声响过以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七)客观题答案按要求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纸)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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