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5 10:12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9月,前身是平原省人民法院聊城分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20号。现辖8个基层法院,34处人民法庭,另外,经济开发区法院已经最高法院正式批准设立。全市法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1205人,其中法官615人,其他工作人员590人,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992人,占全体干警的82.32%;中院有正式在编干警172人,其中法官104人,其他工作人员68人,本科学历的117人,研究生学历的24人,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体干警的81.98%。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9月,前身是平原省人民法院聊城分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20号。现辖8个基层法院,34处人民法庭,另外,经济开发区法院已经最高法院正式批准设立。该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各项建设,法院队伍以“为民、廉洁、务实”为行为准则,努力成为人民满意的法院。
聊城中院设有立案庭、再审立案庭(涉诉信访服务中心)、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少年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办公室、新闻处、政治部(韩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法官管理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司法技术鉴定中心)、法警支队、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室、司法巡查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等部门。
近年来,聊城全市法院年均办案6万件左右,收结案数量总体呈逐年递增趋势。全市法院先后创造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实行干警业绩数字化考核等多项工作经验,中院探索建立“四统一”司法拍卖新机制、推进司法拍卖改革的经验做法今年被最高法院以简报形式向全国推广。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中院已连续六年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获得“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八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1个中院内设部门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我市临清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茌平县法院博平法庭法官任长申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和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赵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