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粉丝

更新时间:2023-05-17 15:20

“职业粉丝”顾名思义就是以当粉丝为职业,当粉丝是他们收入的来源。“职业粉丝”还分等级——最普通的一级“职粉”就是找人举海报、喊喊名字,为选手造势、造人气。中级“职粉”就有“技术含量”了:他们的任务是去热门网站发帖子、为选手制作个人网页、博客。从事这两类‘职粉’的人,以大学生为主。最高层的“职粉”,则能与选手、主办方都能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他们指挥“粉丝”、组织拉票会、制作宣传品、与其他选手的粉丝团连纵。

简介

职粉,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 171个汉语新词之一,指的是职业的“粉丝”组织者。他们以制造明星为职业,组织“粉丝团”、拉票会,在各大论坛灌水贴吧中“爆猛料”,为选手炒人气,并且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领取佣金。他们是粉丝的发动者和组织者,也是表现最出色的粉丝。选秀选手之所以能走红,其中职粉大力运作“粉丝团”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纵观2007年几大真人秀节目,“粉丝团”的组建更具规模、更专业化,他们拥有自己的标志、口号和会服,比好多成名多年的艺人更有排场。随着2007年“加油!好男儿”和“快乐男声”渐近尾声,各家“粉丝”相继成了气候,形成了拥有金字塔般严谨组织的“粉丝”团体。在这个团体内部,“粉丝”也分起了等级,“有技术含量”的“职粉”和凝聚狂热“粉丝”个体的“粉头”出现了。告别了过去简单的“追星族”概念,“职粉”和“粉头”因选秀节目而生,却也从此改变了选秀节目的造星模式。

人群

人群:在校学生和SOHO族

一位刚刚加入某男孩组合粉丝团的初中生说,一般称得上“职业粉丝”的,都是一些大学生。他们“级别比较高”,与明星经纪人团队走得近,能得到免费的明星签名海报、演唱会入场券、歌友会信息等;而像自己这样的小粉丝,只有掏钱参加活动的份儿,“搞一次活动,要买统一的广告衫、荧光棒;另外,交通费、海报和灯牌制作费、追星用的打车费等等都要平摊。”

据了解,“职业粉丝”不仅能从明星那里拿到“工资”,还能从粉丝团日常活动经费中赚取“差价”,而粉丝团成员绝大部分为正在念初中、高中甚至小学的学生。他们中有的,以近乎偏执的态度和精神,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方式“支持”着偶像;有的则以牟利的心态加入粉丝大军,赚钱成为他们“支持”“偶像”的目的。

全国政协委员、歌手韩红对此现象也有了解,她说“职业粉丝”最早是从一些选秀节目中产生的,明星为了炒作自己花钱雇“职业粉丝”的行为“太自私”,“明星应该以身作则,毕竟你已经是一个大家都关注的公众人物,应该给喜欢你的孩子们做出榜样,引导他们朝好的方向去发展。”

月薪

月薪:一千到几万不等

一位叫“CC”的网友说,“蓝领”是拿得最少的,几百到两千多不等,得看运气和体力。赚得比较多的是“白领”和“金领”,“CC”是北京某高校传媒专业研一的学生,他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职业粉丝经纪人郝某,遂介绍“活儿”给他做。“我的工作基本上就是写炒作明星的稿子,写些乱七八糟的八卦稿子,月收入不太固定,但是三四千是有的,零花钱足够了。”据“CC”透露,他们也只能属于这个“金字塔”的“中间分子”,“我挺多算个‘白领’吧,这个级别的在校大学生和SOHO族比较多”,最顶尖的要数“金领”,像郝某一样的粉丝经纪人即是,“他们赚的钱主要来自艺人经纪公司、赞助商,甚至是艺人亲朋好友的钱,郝某曾告诉过我,有一次他帮忙做一个选秀活动十强的巡演,十几天就赚了好几万。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追星、捧星、造星

投入

投入:初级阶段需要体力,高级阶段仅需脑力

职业粉丝这个行业拥有自己的“金字塔”,在最底端、也是最庞大的职业粉丝被称作“蓝”,一般为在校学生,包括中学生和大学生,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出出力、跑跑腿儿,给明星、名人接机、为他们献花等等,大多是靠体力赚钱的。

他们“拼死拼活”簇拥在明星周围,哭红双眼、疯狂尖叫。

行规

近来,不断有媒体报道,有明星花钱雇佣“职业粉丝”,专职组织粉丝团成员通过各种手段为其宣传造势。一个网名叫“扎辫子”的杭州“职业粉丝”甚至为粉丝团制定了报酬标准:“喉咙嘶哑50元,泪流满面100元,如果选手晋级,再加奖金。”

当“职粉”得有职业精神,也就是给钱了才去追星,痴迷程度明码实价。职业粉丝的行规是,“举举牌子20元、喉咙嘶哑50元、泪流满面100元、哭到昏厥200元”……2005、2006年火爆异常的选秀节目“超级女声”,催生了大批“秀场粉丝”。

分类

职粉

现在,有些“粉丝团”对选手的宣传和推捧已经达到了经纪公司的水准。身为一名“职粉”,小黄(化名)受聘于一档本周即将进入总决赛的选秀节目,他与选手、主办方都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他们组织“粉丝团”、拉票会,为选手炒人气。小黄向早报记者透露:“一般在海选开始就得组建‘粉丝团’,从领导班子、财务、宣传、策划到采购、组织等,均责任到个人。”电视台方面每月给其派发工资,为期2个月的选秀结束后,他进账上万元。

贴吧和论坛是“粉丝”的“必争之地”,小黄说他每天得耗费大量的时间在网上,“我们团队中有一位负责收集平面新闻和图片并输送到各大门户网站和论坛;一位负责收集有关选手的影像资料以供下载;还有一位则负责制作和维护选手的个人网页博客。”不过,小黄认为平淡的新闻并不能吸引眼球,所以他们也会在贴吧中“爆猛料”,“很多人爱吃虫蛀过的蔬菜,认为这是没有农药健康食品,选手也是这样,有瑕疵才真实。所以我们也会爆选手的‘猛料’,是为了助他们提升人气。”他还透露,因为他服务于节目组,所以也听从于节目组的指挥,炒作负面新闻时对一些“重点保护选手”进行回避。

粉头

“粉丝”的头目也被称为“粉头”。一位“职粉”说:“要组织一个完整的职业粉丝团,一个经验丰富、能力强的“粉头”是关键。”据他介绍,“粉头”通常受雇于某选手本人或亲友,或者是职粉找来一位有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的真正“粉丝”。

例如“好男”几大人气选手的“粉头”———“盈盈”、“星光”、“luck”,这些“粉头”有的是兼职,有的是全职。“星光”原本有工作,但是比赛开始后发现无法兼顾“粉头”和工作,所以决定辞职。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几位“粉头”个个“日理万机”状,电话不断。“粉头”们向记者介绍他们忙碌的工作:“‘粉头’没有收入,但工作量却很大。首先要安排好各部门的工作,每天在帖吧里发帖、顶帖;组织‘粉丝’参与各项活动,如接机和见面会;经常向节目组的宣传公关汇报情况;跑服装加工厂定做会服、灯牌、宣传看板,还要组织会员街头拉票等。”“粉头”说因为可以为喜欢的偶像效力,再苦他们也乐此不疲。而作为回报,他们能在普通“粉丝”中拥有一呼百应的声望,还有时不时和偶像通个电话,吃个便饭之类的“福利”。

粉丝经济

庞大的“粉丝”人群自然也蕴涵着巨大的经济能量。2006年11月6日,全球首个以粉丝为主题的节庆正式创立推出,主办者明确宣称“粉丝节”的目的,“就是为了孕育粉丝健康文化,撬动一个潜力巨大的‘粉丝产业’,形成一种新兴的‘粉丝经济’。”

粉丝年费

“现在一般性的粉丝都需要交纳一定的年费,从10元到100元不等,如果另外组织活动的话,还要再收取活动费。”一位熟知粉丝团运作的人士透露说。

据她推算,一个300人左右的“粉丝团”一年所产生的费用至少在五六万元左右,“这些费用的收支大都没有合法凭证,完全只能靠经手人自律,光是在采购环节上的灰色收入就非常可观。而且一旦高层换人或者组织解散,这些钱只能不了了之。”

职粉报酬

与此同时,职业粉丝也开始吃香。据一位职业粉丝的“管理者”介绍,他们与各类选秀节目的选手、主办方都有联系,只要客户出资,他们便可提供专业的粉丝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由职业粉丝举海报、高声呐喊,以及在网上发帖子等。一名网名叫“扎辫子”的杭州“职业粉丝”甚至为粉丝团制订了报酬标准:“喉咙嘶哑50元,泪流满面100元,如果选手晋级,再加奖金。”

担忧

“职业粉丝”的出现甚至引起了专业经纪公司的不安:“现在很多粉丝在网上公开抨击我们,甚至还为艺人制定了一整套包装、宣传计划与我们交涉,颇有越俎代庖之嫌。”一位经纪公司的公关抱怨说。

庞大的“粉丝”人群也引起了网络公司的注意。博客中国海分公司总经理王吉鹏创立了中国第一个以粉丝为中心的专业性门户网站———粉丝网,主要做的就是满足粉丝的一切需求,让粉丝分享追明星的快乐。成立至今,最大的粉丝群是周杰伦的粉丝,有70多万注册用户。

造星主力

王吉鹏认为,“粉丝”正在成为造星的主宰力量之一,运用互联网则可以打造“粉丝经济”的财富链条。比如组织粉丝与明星的见面会,可以带动销售明星相关产品;网站通过提供图片、文章、视频、音频等增值服务,还可以增加盈利模式;甚至还可以通过与唱片公司、经纪公司合作,把粉丝包装成“明星粉丝”。

王吉鹏向媒体透露说:“去年11月网站上线后,目前的流量已是当时的300至400倍;百事可乐、耐克等已在粉丝网上投放广告;无线业务正在筹备,第二笔融资也在洽谈。”

另一个专业粉丝网站IGOGO8网为粉丝推出了一系列的服务内容,包括制作专业的“粉丝身份证”。目前IGOGO8网正在积极地与经纪公司谈判,在身份证上增加一些附加的内容;粉丝装备的衍生产品,比如粉丝T-Shirt,在线把粉丝与偶像头像放在一起等等,这些将为网站带来一定的收益。

“娱乐产业的金矿只露出了一小角,粉丝网将挖掘更深的领域。”王吉鹏说,“从粉丝的规模、消费力量及组织架构上看,当前的娱乐市场已进入以粉丝为主导的时代。”

引发思考

粉丝分类

前一天还是“我型我秀”的粉丝,第二天就成了“好男儿”的“饭”(fans的谐音)。在国内,这种为各类“造星公司”、“娱乐公司”所雇用的“职粉”到底有多少?这个问题不仅对于笔者,就算是对于那些雇佣“职粉”、泡制“职粉”、利用“职粉”的人来说,恐怕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我们不会泄露明星的名字,也不会泄露关于他们的隐私。”这是职业粉丝们共同遵守的赚钱道德。然而,在娱乐圈里,职业粉丝的存在与他们造星的方式是不是也一样如此道德呢?

最早的“职粉”出现在超女的比赛中。据业内人士透露,曾有一位超女开始人气一直高不起来,在进入总决赛时,她雇佣了一个职业粉丝操作,为她制造新闻,替她发布新闻,果然她很快就有了不错的人气。

是啊,在这个一夜成名等同于一夜暴富的年代,在这个不管一个人的艺术潜质到底有多少,不管一个人的艺术水准到底有多高,离开了炒作就别想成名,离开了造势就等同于从此默默无闻于娱乐时代。

投资“职粉”雇佣“职粉”炒作造势,比过去“出名靠包装、靠花钱购买短信”显然要廉价得多,快速得多,也有效得多。

有人据此得出一个结论:当前的娱乐市场已进入以粉丝为主导的时代。此话听起来就让人觉得有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

傻瓜化的娱乐方式造就了大众傻瓜似的娱乐快感需求,也造就了“一个章子怡能抵一万个孔子”的娱乐怪胎。在这个时代里,真正的艺术大师是很难成名的。而傻瓜化的娱乐所造就出来的“傻瓜化”艺术欣赏水平,更是需要我们的娱乐舞台要有一批以取悦观众为最高艺术理想的明星

从人的本性上来说,娱乐的需求是一种本能的需求,而最能够满足这种人性本能需求的方式,莫过于跟在众人的后面“扎堆”、“起哄”,事实证明,越多人为之流泪的人和事就越能感动人。如果人群中有那么一位对于大家都喜欢的某一件事、某一个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不但得不到快乐,相反,肯定会被人不屑的“白眼和口水”所淹没。

职业粉丝的出现正是抓入了人性的软肋,利用了大众对于大众的盲从一这缺陷,让大众失去了对于娱乐、对于艺术、对于明星的最基本判断,而陷入所谓人气的陷阱中,人云亦云。

问题的根本在于,当我们的娱乐舞台上塞满了由职业粉丝们制造出来的所谓的明星之后,这种由金钱炒作出来的明星,造就的是怎样的娱乐艺术水平呢?

偶像黄昏

从表面上看,粉丝是作为明星的附庸而存在。然而在粉丝当道的时代,他们的崇拜者们却面临尴尬的境地。

2007年,各种选秀活动依旧进行,希望一夜成名的人们仍然在惴惴不安地憧憬着明星之梦。然而那些昔日的偶像却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幸运。选秀节目“我型我秀”的人气之王师洋因不满公司对自己的安排,单方面提出解约,但是上腾娱乐一直没有答应师洋的解约要求,并且也不给他安排任何演出。这位红极一时的明星如今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也没有自由,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不见。

这种情形是无法避免的。大众传媒不容许个人对任何偶像的持续膜拜,而是不断以新的偶像替代旧的偶像。因此它们在进行造星运动的同时,却不断进行着对这些偶像加以否定和毁灭。这个偶像替换游戏,瓦解了“粉丝”们的情感,却刺激了他们新的欲望。

英国学者克里斯·罗杰克在《名流》中写道:“随着上帝远去和教堂的衰败,人们寻求救赎的圣典道具被迫坏了。名人和奇观填补了空虚,进而造就了娱乐崇拜,同时也导致了一种浅薄、浮华的商品文化的统治。因而,娱乐崇拜掩饰了文化瓦解。商品文化无法造就完整的文化,因为它在每件商品上都打上了转瞬即逝和完全可替代的烙印。”

对于一夜成名的偶像来说,即使你签了约,途中的变数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相对庞大的娱乐工业,明星只是可以加以利用的螺丝钉,一个任由扭曲的符号,随时可以被取替和遗忘。而他们的“粉丝“,也只能在失望中等待着下一个偶像的降临。

纵观今年几大真人秀节目,“粉丝团”的组建更具规模、更专业化,他们拥有自己的标志、口号和会服,比好多成名多年的艺人更有排场。随着今年“加油!好男儿(blog)”和“快乐男声”渐近尾声,各家“粉丝”相继成了气候,形成了拥有金字塔般严谨组织的“粉丝”团体。在这个团体内部,“粉丝”也分起了等级,“有技术含量”的“职粉”和凝聚狂热“粉丝”个体的“粉头”出现了。告别了过去简单的“追星族”概念,“职粉”和“粉头”因选秀节目而生,却也从此改变了选秀节目的造星模式。

瞄上职粉

职粉做的这些事情就是经纪公司的‘企宣’要做的事。他们只是提前做了,把选手推出去,成了明星尽管是“散兵”,但“职粉”也有自己的规矩,他们不会泄露明星的名字,也不会泄露关于他们的隐私。

这些直接打造明星的高层“职粉”们已经引起了专业经纪公司的注意。“我观察过他们,他们确实很厉害。尽管不是娱乐圈中人,但他们的宣传手法十分到位。他们很明白主办方的意图,也了解选手的心思。”一位经纪公司的公关吴小姐感慨地说,“职业粉丝”的出现让他们感到“汗颜”,许多经纪公司也向一些高层“职业粉丝”发出了邀请。

PINIK就接到过许多经纪公司的电话,希望她能加盟,有些还开出了相当不错的条件。

“不仅是我,我身边的许多高层‘职粉’,都接到过这样的邀请。”PINIK说。不过,她说,许多高层“职粉”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职粉”只是他们业余的兼职,“我自己是上海一家外资企业的会计。我们只是喜欢做组织、策划,又喜欢明星。但真正要加入娱乐圈,做明星的幕后推手,大家多少还有些顾虑”。

难以取缔

最近政协委员们又提出明星雇职业粉丝团应该取缔的话题,愿望非常好,但轻易取缔是否很难?因为职业粉丝团不需要工商注册,属于民间组织,这要想取缔怕是难上加难,还有这不属于学校管辖范畴,又不属于居民委员会大妈监督的地盘,你说怎么取缔?我觉得委员王东林说得很正确,最关键的是教育体制导致学生厌学而以追星来释放热情,学校如何靠教育来引导学生兴趣爱好的转移似乎才是治本,当然指望电视台选秀节目错开黄金段时间或者减少影响力也是难以成全的良好想法。电视台选秀节目就指望狂热年轻人的追逐和捧场,如果电视台真很公益选秀,那这样的节目就没有实际意义。

职业粉丝团的存在也是娱乐业发展的一个产物,一些娱乐业更为发达的国家,好象也没有抵制职业粉丝团这一说法,所以职业粉丝团存在的利弊,不是委员们一相情愿的作为。就说李宇春的玉米团基金不是救助很多灾区小孩的读书问题,所以不是职业粉丝团的错,而是部分疯狂粉丝难以自控的错。

当然韩红委员指出一些艺人为了炒作自己雇职业粉丝帮忙,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可取。其实韩红说的没错,的确有些选秀艺人在操纵粉丝为自己炒作热身,但这似乎也不是普遍现象,那只能希望粉丝理智的对待自己的追星行为,如果想阻止职业粉丝团作为那也不是容易的事,不可能以非法组织的罪名来干涉吧?这样是不是又违背和谐社会的旨意呢?

其实从N年以前的追星讨论到现如今出现的“职业粉丝团”热议,关于艺人与粉丝的话题一直没有消停过。职业粉丝团应该也只是艺人成名某阶段的产物,艺人真正有了自己的经纪公司以后,职业粉丝团不可能成为正规军,那也只能是收集艺人信息的一个中转点,而艺人公司如何策划艺人的炒作,是否动用职业粉丝团帮忙,怕就不是艺人的能力能顾及的,那也只能追究经纪公司的所为。所以简单论断职业粉丝团似乎还有些浮于表面,真正了解透彻才能是治疗粉丝疯狂行径的根源。

委员有义务提问,至于结果如何还有待权威人士论证,所以关于职业粉丝团的论断,还是不能片面和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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