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2 13:57
依据工作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为公众服务,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企业服务三大类。
1. 为公众服务的职业培训师;多见与培训机构的培训老师;
2. 为特定人群服务的职业讲师;多在某一方面有特定专长,根据特定人群需要提供服务,如演讲培训,销售技巧培训;
3. 为企业服务的职业讲师多也叫企业培训师。多以企业顾问的形式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等业务,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也是最高的。
由于上述三大类需求的出现,国内针对职业培训师的培训主要包含以下四类 :
PTT
PTT(Professional Trainer Training)意为:职业培训师培训。PTT旨在为专/兼职培训师、人力资源管理者,培训管理者、演讲型领导者等提供具有国内最先进的理念,培训师技能技巧提升训练。
TDP(Trainer Development Programe),即师资培养计划。为规范职业教育市场,弥补职业讲师不足的现状,同时提高国内职业讲师业务能力,人保部中国就业技术指导中心联合国内培训企业共同推出了“师资培养计划”,该计划通过4-6个月的系统性学习将具备较高职业素养的从业者(本科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培养成为兼具理论知识与实操经验的合格职业讲师。
TTT
TTT(Training The Trainer)培训,意为培训者培训。它是主要针对已经从事培训工作的人群,课程经过翻译引入中国,按照国际职业标准教程对经理人、培训者进行全面、系统、专业训练,帮助培训师更专业,帮助管理者提升领导力和影响力。
ETT
ETT(Enterprise Trainer Training),即企业培训师培训,企业培训师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尚未开展全国统一鉴定,部分地区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的全省统一鉴定。
培训师无外乎给学员传递三种信息:知识(why/what)、技能(how to do)和意愿(like to do),其真正目的是引导学员解决成长中所遇到的问题。所以培训师要无条件的积极主动协助学员解决问题: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工具为依托、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从而促进学员和组织的共同成长。
培训师要做到积极主动,首先要形成积极主动地思维模式:“我/此时/做什么/改善现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它同时可以协助我们排除人类情感的四大癌症:“抱怨、拖延、推诿和攀比”;其次要使用积极主动地行为工具。
“怎么做”和“为什么、是什么”同样重要!
部分企业内训师在接到培训任务后,马上上网查找一些类似PPT、从书上查找一些资料或听其他老师的类似课程,重新制作自己非常丰富的幻灯片,然后“照本宣科”。这样做的话就很难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师自己有时都不清楚培训结束后能够帮助学员解决什么问题。
在正式开始培训之前,根据学员需求调查结果,培训师要花大力气整理学员问题,从而制定目标非常明确、细化的培训目标即“以终为始”。
在弄清楚培训明确、细化的目标后,就某些重点问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要做到:讲授深透、演示充分并且给学员演练的机会。这样课程的主题就能够做到重点突出,逻辑清晰。
我经常会问同仁:“培训受益最大的是谁?”。我本人认为所有的培训中,受益最大的应该是培训师自己。因为培训过程中,培训师会不断地有新的感悟,学员也会提出新的想法。所以培训师不能在课堂上为了所谓的“权威”而否认学员的想法,应该鼓励“教学相长”的共赢思维和行为方式。
培训师往往会给学员造成“全才”的光环效应,所以会有很多问题甚至是私人问题都会向老师请教。作为培训师在回答之前一定要三思,要以“理解”为目的去倾听,而不是仅仅“回答问题或章显自己”。所以在与学员沟通的过程中,要在确认理解了学员的问题后才给出自己的建议。并且一定要坚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仅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要做到“己之所欲切勿强施与人”。
培训师要有宽广的胸怀,能够吸取不同门派、不同学科的精华为其所用。切不可“唯我独尊”——只有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承认无知才是求职的开始,博采众长,方可快速成长!
对于培训师来说学习和实践是永无止境的,所以我们要不断地从身体、智力、社会情感和精神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更新。其中:
身体:营养、休息和运动;
智力:观察、聆听、阅读、写作、总结和感悟;
情感:自信、互信、富足心态和情感账户;
精神:向善和向上。
当然,改掉旧习惯形成好习惯总是伴随着痛苦的,但是当我们真正形成良好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以后才能够感受它的魅力所在,并且才能够尽情享受它所带来的成果。
(一)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或职业资业培训工作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
3、取得本职业助理职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7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从事职业培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高级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正常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3年,
(2)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2年,经本职业本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5年;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4年,
(5)取得硕士学位,并取得职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1年,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取得职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
(7)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取得相关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从事职业培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破格申报条件:
除符合以上正常申报条件者外,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职业培训师资格鉴定:
(1)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或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者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先进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15年,且业绩优秀者,
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职业培训工作突出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3)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3篇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参加过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参编写工作(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4)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教学改革课题主要承担者前3名,并通过省级以上专家论证或鉴定;
(5)胜任一体化教学,在教学教研中成绩显著,并进行过省级以上教学示范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