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08:19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 (Disarmamen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DISEC) committee) 是联合国审议裁军问题的机构,隶属于联合国大会。该委员会根据1978年5月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决议建立,其前身为1952年设立的裁军委员会。其职责是就裁军领域的各种问题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由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报告员1人,并根据情况设若干工作组。委员会每年春季在纽约召开为期约3周-4周会议,通常审议3个-4个裁军议题,多数议题需多年反复审议。每年向联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1952年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502(VI)号决议,就一般裁军问题成立了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裁审会),它隶属安全理事会。然而,裁审会在1959年后几乎没有运作。
1978年,大会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第一届特别会议设立了一个继任的裁军审议委员会(裁审会),作为联大的一个附属机构,并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参加。作为一个审议机构,裁审会就裁军领域各种问题进行审议提出建议,并审查特别会议的有关决定和建议的执行情况,每年向联大报告。
根据其职能,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的工作集中在每届会议议程上数量有限的项目。 1989年,为了便于进行深入审议,裁审会决定其实质性议程项目每年最多四个。从1993年起,它实际上只涉及两个或三个项目,而且每个项目通常连续三年被审议。 1998年,联大决定从2000年起,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的议程通常只包括两个实质性项目。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每年春天以全体会议和工作组的形式讨论三星期。工作组的数目取决于议程上的实质性项目。五个地区轮流担任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主席,而各工作组主席是根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选定。
多年来,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在若干问题上已制定出协商一致的原则、方针和建议,并已得到联大的认可。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由裁军事务厅提供实质性的服务,同时由大会和会议管理部提供技术服务。
根据1978年5月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决议建立,前身为1952年设立的裁军委员会。
联合国审议裁军问题的专门机构,附属于联合国大会。职责是就裁军领域的各种问题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
由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报告员一人,并根据情况设若干工作组。
以往每年春季在纽约召开为期约3~4周的讨论实质性问题的会议,2005年的会议定在7月。召开通常审议2—3个裁军议题,多数议题需多年反复审议,但一般每个议题不超过三年。每年向联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2003年以来,由于成员国难以就会议议题达成一致,裁军审议委员会面临僵局,难以开展实质性工作。
自1978年以来,中国一直积极参加裁审会的审议工作。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协助秘书长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责任以及大会、安全理事会及联合国系统其他机关关于裁军及相关安全事项的任务规定,并在需要时代表他(她);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协助秘书长履行多边裁军协定赋予他(她)的实质性责任;查明正在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分析它们对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作用的影响,就与军备控制和裁军有关的可能战略和措施向秘书长提出建议;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协助会员国进行旨在制定裁军准则和协定的多边裁军谈判和审议活动,并在所有裁军领域促进、加强和巩固这类准则和协定;
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向第一委员会、裁军审议委员会和大会其他附属机构、裁军谈判会议及其附属机构、多边裁军协定缔约国的审查会议和其他会议,以及大会授权的专家组,提供组织方面的实务支助;推动和支持在裁军和不扩散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方面的多边努力,包括全球反恐努力,并为此目的,与联合国系统内各组织和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合作;推动和支持在包括地雷的常规武器领域的裁军努力,特别是遏制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扩散、破坏稳定和过量累积以及非法贩卖和制造,并且为建立关于暂停取得、生产和转让小武器和其他常规武器的区域体制提供实务支助和专门知识;
作为联合国秘书处的小武器问题协调行动机制及各基金和方案的协调中心;在联合国系统预防冲突和冲突后建设和平的努力中提供有关裁军和建立信任措施的实质性专门知识,包括应会员国要求支持其制定和执行实际裁军措施;在军事事项方面,通过核查和建立信任措施促进公开和透明度;通过特别是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促进采取区域办法来处理裁军与安全问题;维持一个信息方案,包括裁军数据库,监测裁军领域的事态发展和趋势,并且以电子方式以及通过出版物及其他推广活动传播信息;与常驻代表团、非政府组织、大学、学院和研究所等学术机构、活跃在裁军领域的个人以及公众相互交流,并与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包括联合国裁军研究所,以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和专门机构合作;管理联合国裁军奖学金、训练和咨询服务方案;推动该部针对性别的政策,并执行其《妇女融入主流行动计划》。
管裁军事务副秘书长向秘书长负责。
副秘书长:负责该部的一切活动和行政事务; 就一切军备控制、裁军及相关安全事项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和支助,并在需要时在这方面代表秘书长;为了政策指导和决策目的,对裁军和国际安全领域的事态发展提供权威性的分析和评估;代表该部出席高级管理小组、改革指导委员会及和平与安全执行委员会的会议并作为秘书处和会员国之间负责关于一切军备控制、裁军和相关安全事项的信息的协调人。
主任兼主管裁军事务副秘书长帮办:主管裁军事务副秘书长在执行其活动时由一名主任协助,副秘书长不在时,该主任作为帮办行事。主任兼帮办负责:就该部的行政领导和管理问题向副秘书长提供支助;确保该部的方案任务获得有效协调和执行;就所有实务、组织、行政、人事及预算事项向副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并提出建议。
副秘书长办公室:主管裁军事务副秘书长办公室包括副秘书长直属办公室、主任兼副秘书长帮办办公室和执行办公室。该办公室主要职能如下:监测该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就各项部门政策和准则向副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处理具体的政策和管理问题;拟订关于政治和管理问题的报告和说明,供副秘书长参考;作为负责该部的工作各个方面的信息的协调中心;协调部门间的活动及进行必要的后续行动;就相互关切的事项与其他部门、办公室、基金和方案磋商、谈判和协调;代表或安排他人代表该部出席有关会议;就所有实务、组织、行政、人事及预算事项向副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并协助他(她)促进以讲求节约和效率的方式开展该部的工作。执行办公室由一名执行干事领导,他通过主任兼副秘书长帮办向副秘书长负责。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和会议支助处
设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和会议支助处由一名主任领导。该主任向副秘书长负责,同时兼任裁军谈判会议副秘书长。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和会议支助处的核心职责如下:依照裁军谈判会议的议事规则向裁军谈判会议及其附属机构提供秘书处、行政和实务支助; 协助裁军谈判会议秘书长及其个人代表执行他们的职责; 就与裁军谈判会议有关的谈判中的问题及其他相关事态发展为联合国秘书长定期编写政治评估报告; 向裁军谈判会议历届主席和裁军谈判会议各附属机构的主席提供政治评估,并就裁军谈判会议的程序和惯例提供咨询意见;编写和管理裁军谈判会议的正式记录和其他文件;
为多边军备控制和裁军协定缔约国的审查会议和其他会议,以及为在日内瓦举行的缔约会议、专家组和其他裁军会议提供秘书处、组织、行政和实务支助,并向这些会议的主席和主席团提供政治评估和咨询意见,协助他们规划、组织和进行届会的工作; 为多边裁军和军备控制协定缔约国的审查会议和其他会议,以及为在日内瓦举行的缔约会议、专家组和其他裁军会议编制和提供所需的文件,包括背景文件和汇编; 对多边裁军和军备控制协定缔约国的审查会议和其他会议的决定,以及对在日内瓦举行的缔约会议、专家组和其他裁军会议的决定采取后续行动;作为日内瓦负责地雷问题的协调中心,包括维持一个关于杀伤人员地雷的数据库;作为日内瓦负责与小武器和轻武器有关问题的协调中心;管理和监督联合国裁军研究金、培训和咨询服务方案的执行情况;维持一个关于裁军和国际安全的文件以及关于军备和裁军的专门文献的参考图书馆,供各国常驻代表团、出席裁军谈判会议的代表团、学术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公众使用。
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处
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处由一名处长领导。处长通过主任兼副秘书长帮办向副秘书长负责。该处的核心职责如下:依照会员国商定的优先事项提供实务支助,以便联合国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领域发挥作用;向大会附属机关和工作组提供实务支助,以协助和支持会员国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进行谈判、审议和建议共识;应会员国要求,协助它们在裁军和不扩散领域作出努力,包括全球反恐怖努力;向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有关的现有裁军和不扩散条约的审查会议和其他会议提供实务、组织、行政和秘书处支助,包括向这些会议的主席和主席团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他们规划、组织和进行届会的工作,并编写所要求的背景文件;应裁军和不扩散条约缔约国的要求,协助它们对筹备委员会、审查会议和其他条约所规定的会议作出的决定和建议采取后续行动;应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有关的现有条约的缔约国以及其他有关国家的要求,协助这些国家努力使这些条约获得全面执行和实现普遍性,从而有助于加强和巩固这些条约;监测及分析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领域目前和未来的趋势,并维持一个载列有关信息的网页,以便向会员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就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问题为秘书长编制政治评估、研究文件、汇编、背景材料、简报及声明;
根据关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公约和协定的规定,履行通过秘书长除保管文书外应发挥的作用而指派给该部的职责,包括向实况调查团提供支助;向为促进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的附加法律文书而召开的会议提供实务支助;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以及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开展工作的研究所、学术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保持密切合作。
常规武器(包括实际裁军)措施处
常规武器(包括实际裁军措施)处由一名处长领导。处长通过主任兼副秘书长帮办向副秘书长负责。该处的核心职责如下:提供实务支助,以便联合国在防止常规武器的扩散方面发挥作用;协助在常规武器领域进行谈判和通过国际协定;支持执行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通过的《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促进、运作和管理 《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 》以及 《军事支出标准汇报表》 ;向小武器问题协调行动机制提供实质性领导和行政支助,确保联合国系统以全面、协调和一致的方式应付小武器和轻武器引起的挑战;监测及分析常规武器,包括小武器和轻武器以及实际裁军措施方面目前和未来的趋势;开发和维持关于常规武器控制和实际裁军各个方面的数据库;就常规武器,包括小武器和轻武器及实际裁军措施问题,为秘书长编制政治评估、研究文件、汇编、背景材料、简报及声明;监测军事支出的趋势,协助加强各国政府提出这种支出的年度报告的标准制度,并监测关于裁军与发展以及转用等问题的趋势;应会员国要求,就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问题及关于实际裁军措施向咨询特派团提供协助和实务支助;应要求与维持和平部及联合国其他相关部厅合作,执行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部分有关的授权任务。
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处
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处由一名处长领导。处长通过主任兼副秘书长帮办向副秘书长负责。该处的核心职能如下:监测裁军领域的事态发展和趋势,通过出版物,特别是 《联合国裁军年鉴》 ,以及其他推广活动,向会员国和国际社会传播有关裁军与国际安全事项的客观信息;设计、制定、协调和管理该部关于裁军问题的数据库和资源站;为秘书长编制政治评估、研究文件、汇编、背景材料、简报和声明;向秘书长的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提供实务支助和行政支助;与联合国裁军研究所协调;通过该部印发的出版物和通过电子媒介,包括开发和维持专门网页,与外交界、学术界、研究机构、非政府专门组织和公众相互交流;进一步开发、运作和维持联合国裁军事务信息系统;制定、执行和管理裁军和不扩散教育项目,并对 《联合国关于裁军和不扩散教育问题的研究报告》 中的建议采取后续行动,包括召集裁军和不扩散教育问题机构间工作队;运作和维持一个参考书图书馆,以印刷本和电子本方式收藏关于裁军和国际安全的文件和出版物以及有关军备和裁军的专门文献,供各国常驻代表团、出席大会第一委员会会议和联合国裁军审议委员会的代表团、学术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公众使用;开展其他推广活动,例如公开演讲和举行电子会议,以传播关于裁军事项的客观信息。
区域裁军处
区域裁军处由一名处长领导。处长通过主任兼副秘书长帮办向副秘书长负责。该处包括:纽约区域活动股;非洲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亚洲及太平洋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和平、裁军与发展区域中心。每一个中心由一名主任领导,该主任向副秘书长负责,并通过该处处长向主任兼副秘书长帮办提出报告。该处的核心职能如下:促进和支持采取区域办法来处理裁军与安全问题;促进、协助和加强各国、区域及次区域组织和安排之间的区域合作,并帮助协调就与建立信任措施、裁军、和平与安全有关的事项作出的各项努力;酌情向会员国、区域及次区域组织和其他安排的区域举措提供实务支助和其他支助,包括咨询服务,以期促进和执行裁军措施;在区域范围内加强会员国以及区域组织和其他安排在裁军和国际安全领域的能力和专门知识;通过数据库和网站等办法,酌情向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及其他安排提供和传播有关裁军、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信息和文件;在区域一级监测和分析军备控制和裁军领域目前和未来的趋势;监督和协调联合国各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的活动和业务;就区域裁军领域目前和正在出现的问题、趋势和挑战,为秘书长编写政治评估、研究文件、汇编、背景材料、简报和声明;作为纽约负责地雷问题的协调中心;向联合国中部非洲安全问题常设咨询委员会提供实务、组织和行政支助;在区域裁军与安全领域同有关部门和联合国机构、基金和方案合作;作为负责与性别有关问题的部门协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