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14:46
湖西“肃托”事件,发生在1939年山东南四湖以西的苏鲁豫边区(亦称湖西边区)。1939年8月,苏鲁豫区党委下属的湖边地委干校青训班毕业分配的时候,在学员中出现了一些思想问题,湖边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诬指干校有“托派”活动,便开始进行所谓“肃托”。
肃托事件是一起在全国、全党有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
事件从湖边地委干校开始,逐渐扩大到整个湖西地区。时任湖边地委组织部长的王须仁是制造这一事件的主凶。他抓住苏鲁豫区党委书记白子明(白学光)的弱点,利用八路军苏鲁豫支队第四大队政委王凤鸣的野心,借“肃托”之名,惨杀大批党的干部。王凤鸣利用军权,凌驾于地方党组织之上,与王须仁相互勾结,乱捕滥杀,成为王须仁的靠山。白子明丧失党的原则立场,积极主持“肃托”,亲自进行刑讯逼供,对“肃托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他们既不报告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又不接受山东分局和115师的制止,大肆捕人,扩大事态,并假冒中共中央名义,擅自将区党委统战部长王文彬、宣传部长马霄鹏、军事部长张如、社会部长赵万庆等各级党政军干部约300人杀害;将区以上干部五六百人逮捕、刑讯,造成了乱捕滥杀的严重恐怖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