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1 09:14
肖红梅,女,汉族,1969年1月生,湖北汉川人,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湖北省孝感师专英语专业毕业,2006年7月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研究生毕业。
1994.04-1998.05,湖北省汉川市(县)委宣传部干部;
1998.05-1999.11,湖北省汉川市委宣传部秘书科副科长(其间:1995.09—1998.12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98.10—1998.12汉川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
1999.11-2001.04,湖北省汉川市委宣传部秘书科科长(其间:2000.04—2000.05汉川市委党校乡局级干部培训班培训);
2001.04-2002.09,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党委副书记;
2002.09-2003.10,湖北省云梦县政府县长助理、清明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副县级);
2003.10-2003.12,湖北省云梦县政府副县长;
2003.12-2006.11,湖北省孝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其间:2005.09—2005.11湖北省委党校宣传部部长培训班培训,2003.09—2006.07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6.11-2006.12,湖北省孝感市商务局(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6.12-2007.03,湖北省孝感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提名为主席人选;
2007.03-2011.10,湖北省孝感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1.10-2011.12,湖北省应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12-2016.03,湖北省应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6.03-2018.01,湖北省应城市委书记。
2018.01,湖北省综治办副主任。
曾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23.11,湖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11月29日,湖北省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肖红梅当选湖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
2017年9月,应城市因被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应城市委书记肖红梅受到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