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9 20:41
股份转换是指一家公司(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让与给另一公司(并购公司)作为对价,以缴足公司股东承购另一公司所发行之新股或发起设立所需股款的法律行为。股份转换结束后,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成为并购公司的股东,并购公司则成为目标公司的母公司。
我国《公司法》尚未规定股份转换制度。但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立法例确认了股份转换制度,对于推动公司重组和企业组织再造具有积极作用。
一、股份转换是股份(股权)流转的民事法律活动。
二、股份转换形成的母子公司关系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形成的母子公司关系截然不同。
股份交换是指一家既存公司的全体股东将其所持全部股权与另外一家既存公司增资发行的股份相互交换,前一家公司的股东取得对后一家公司的股权;后一家公司则成为前一家公司的全资母公司。
股份移转是指一家既存公司的全体股东将其所持全部股权作价出资、移转给新设公司,取得对新设公司的股权,进而使得既存公司成为新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