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0 21:05
肥西县财政局是肥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预算科等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杠杆,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园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乡镇(园区)财政管理体制。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资金、财政票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彩票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参与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拟订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民生工程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制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缴国有资本收益。
(六)负责地方金融行业管理和金融行业业绩考评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正确运用财税杠杆工具,实施财政宏观调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八)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管理各项支农、扶贫、民生等资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负责涉外贷款及国债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指导村级“三资”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管理和拨付重要商品和储备补贴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负责政府债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税源的协调和管理,承担对重点税源项目的跟踪监控;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偷税、漏税、抗税行为。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全局文件控制,起草全局重要文件材料。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负责全局业务记录控制、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有关工作管理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内部资源提供、物资采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服务标识和可追溯性。
预算科
负责预算编制和管理;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贯彻和拟订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政策建议;根据县级年度财政收入计划测算财力,编制预算草案;编制县级综合财政收支计划,提出县级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根据有关科室提出的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建议,审核提出预算安排意见;拟订县与乡镇分配政策,负责县对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负责罚没收入的管理;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部门审计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等。
人秘科
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行财科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会同分管部门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会同分管部门和单位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提出预算按排的 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以后年度滚动预算建议;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
国库科
负责预算执行,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预算资金的划拨。编制财政收支决算等。
教科文科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
经建科
管理有关专项储备经费和风险基金,以及粮油价差补贴和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贯彻国家、省(市)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监督检查;负责县级重点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预算建议;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农村局
负责全县免除农业税后的政策落实及相关业务。负责全县两税征管、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以及相关税收稽查工作。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预编办
负责布置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建立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财政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协同做好县人大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等。
社保科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管理财政性社会救灾,抚恤救济、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预算执行实际,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监督局
拟订和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法规、政策、制度;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税收征管与解缴、财务会计、国有资本基础管理等方面以及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局机关各科、室(局)执行财政法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检查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的信访工作;牵头协调各科、室(局)对外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乡镇财政检查工作。
采购办
负责《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工作和全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计划批复、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工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非税局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及省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编制全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确立、收费标准制定与调整的预审上报;负责各项基金设立、标准制定与调整的预审上报;负责财政专户管理以及专户会计核算和专户资金的调度;组织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款、罚款及土地、房改、水利、交通、医疗等各种专用票据、凭证的统一审领、授权监制、发放、登记和核销等管理工作;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财务管理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管工作.
农开办
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拟订和执行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
会计科
监督和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设;贯彻实施会计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财会学会和珠算协会工作。
监察室
负责各项监察事务
农财科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县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和政府扶贫规划;管理和分配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救灾防灾资金;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预算执行实际,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
综改办
农村综合改革办事机构,专门从事农村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
会计中心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制度规定,具体办理财政支付业务;负责审查预算单位报送的用款申请;负责办理划款通知书,通知代理银行支付资金;负责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提供各类支付信息和相关会计信息。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支付、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
信息中心
承担“金财工程”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利用和宣传;管理县政府财政信息系统,承担网络运行维护工作。
税源中心
建立重点税源和招商引资企业纳税情况数据库,参与研究制定招商引资财税政策,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管理;加强与县综合治税部门的工作沟通与协调,指导乡镇和园区做好税源管理工作。
肥西县财政局局长:陈庚